万万没有想到, 湖南一女子婚内结识有妇之夫, 两人很快发展为不正当关系。 不久后,女子怀孕,为了确定孩子的生父,她在产前做了无创亲缘关系的检测,证实孩子是情夫的。孩子出生后,女子要求情夫支付2万元生育费,情夫以亲子鉴定不是他们一起做的为由,否认这个孩子是他的。女子告上法庭后,法院的判决亮了。网友质疑:这难道不是重婚罪吗? 很多人骂“过错方还能拿钱”,但法律早有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平等,生父给抚养费是对孩子的责任,不是对过错方的补偿。驳回生育费更不是纵容,而是明确了双方都违背公序良俗,过错方不能凭自己的错误额外获利。 至于不算重婚,法律讲的是证据,没领证也没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真够不上刑事追责。但这绝不意味着出轨没错,只是法律和道德的惩戒维度不同。 真正该心疼的是无辜的孩子和原配,过错方的一时冲动,却要让别人买单。你觉得生育费该支持一部分吗?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婚内婚外情 婚内丈夫出轨 婚内致死案 出轨纠纷 婚外血案 湖南婚内强奸案 家长出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