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没见,同学聚会上一眼就认出了她。 不是因为她多好看,而是她看到我的一瞬间,手里的果汁杯“哐当”一下磕在桌上,整个人抖得像片秋风里的叶子。 空气瞬间凝固。 周围的同学,聊天的,拿吃的,全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向别处,但耳朵,估计都竖成了天线。 大家心里都有一本账。那本账的名字,叫“三万块钱”。 我走过去,没提钱,就说,好久不见。 她跟在我身后,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头埋得很低,声音小得快被音乐盖住。 “我妈得了癌…我爸工地摔断了肋骨…我退学去打工了…” 我听着,没说话。 当年那个扎着高马尾、永远在笑的学习委员,和眼前这个穿着洗到发白衬衫、眼眶通红的女人,慢慢合二为一。 生活这把刀,真是从不手软。 她从一个旧布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边角都磨毛了的信封,推到我面前。 “这是八千,我攒了大半年…剩下的,我每个月还你五千…” 那一刻,我看着那个信封,突然觉得它烫手。 说真的,三万块,当年对我来说是笔巨款,现在,也就是几个月的工资。 这些年,我偶尔也会想起这笔钱,会骂自己傻,会觉得人心不古。 但就在她拿出那个信封,眼里含着泪又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光的时候,我什么气都没了。 我把信封收下了。 因为我知道,我不收,这笔钱会压垮她。这比当年她家里的变故,更让她喘不过气。 我收下的不是八千块钱。 是她这几年,在流水线上站过的十二个小时,是她没睡过的一个又一个安稳觉,是她拼了命想找回来的、一个人的尊严。 有时候,我们借出去的,哪是钱啊。 是我们对一个人最原始的信任。 而她,今天把它还给我了。还得很用力,也很体面。
四年没见,同学聚会上一眼就认出了她。 不是因为她多好看,而是她看到我的一瞬间,手
风记浪漫
2025-12-01 09: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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