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深圳某初中生这回真傻眼了。 原本以为自己的“14岁”身份会得到保护, 他没想到,咱们的法律是会进步的,直接判了他个无期徒刑的“14岁大礼包” 别再迷信“年纪小就没事”了,法律早不是过去的老样子。这孩子预谋行凶、手段残忍,事后还撒谎逃避,一点悔意都没有,这种主观恶意爆棚的行为,凭啥要被年龄“包庇”? 法律的进步从不是纵容恶行,而是守住公平底线——你敢漠视他人生命,就别怪法律不留情面。未成年人保护的是无辜的孩子,不是作恶的“小恶魔”。 这判决其实是给所有家庭敲了警钟:光养不教、放任自流,迟早要付出代价。你觉得对低龄恶性犯罪,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