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还欠中国一件事,他们在二战时期在中国遗留了大量化学武器,而本应2007年完成

振平深度空间 2025-11-27 14:48:23

日本还欠中国一件事,他们在二战时期在中国遗留了大量化学武器,而本应2007年完成销毁目标的,但是日本一直动作缓慢,而且还不提供埋藏线索。逾期了18年,我们应想办法向日本索赔!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30届缔约国大会周三(26日)在荷兰海牙审议化武销毁决定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再次严肃敦促日方全面履行《公约》义务,切实承担历史责任,加快处理在华遗弃化学武器进程,早日还中国人民以净土,还全球一个无化武世界。 当天日本代表当天向大会陈述销毁日遗化武情况时,只是简单的介绍销毁进展和投入,对核心的时间问题却避而不谈。日本的说法很没有诚意,没有真正的对待这个事情。当天中国代表团驳斥日本的说辞,日遗化武对中国人民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直到今天仍在严重威胁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1997 年 4 月 29 日正式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必须销毁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遗弃缔约国须提供 "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显然关于这两项要求,日本都没有做到。   而且在1999 年 7 月 30 日,中日两国签署《关于销毁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进一步确认了日方的责任与义务。而且有具体销毁计划表,   1999 年:建成销毁设施并完成试验 2000 年:销毁总量 10% 以上 2002 年:销毁总量 20% 2004 年:销毁总量 45% 2007 年 4 月 29 日:全部销毁完毕 但是时至今日,日本仍没有完成化武销毁,时间已经逾期18年,这么长时间遗留的化武还在伤害中国。 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截至目前,日方已挖掘回收日遗化武16万余枚,销毁约13万枚,仍有约3 万枚待销毁,且不断有新发现。但处理进程总体仍严重滞后。根据《公约》规定,日方本应于2007年内完成日遗化武销毁,但销毁计划却4次逾期(2007 年、2012 年、2016 年和 2022 年)。问题在于日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且从未主动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埋藏线索。 日本如此这般的不作为,真的是让人失望。日本必须认识到,拖延销毁不仅违反《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更是对中国人民的持续伤害和对历史责任的逃避。再加上最近日本首相的言论,日本在对待中国事情上似乎总在找事,与中国好好的和平相处就真的这么难吗!拖延了这么长时间,造成的伤害日本必须要弥补,这个事情一定要找日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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