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一停,感情归零!”河南郑州,50岁大叔与一女子网恋,没谈多久,对方就以各种

每日案论 2025-11-25 15:24:53

“转账一停,感情归零!”河南郑州,50岁大叔与一女子网恋,没谈多久,对方就以各种理由张口借钱,男子借归借,但还是留了个心眼,每笔转账都备注一句:连本带息都要还哦!就这样,男子陆续借出3.8万,他怀疑对方根本不是真心实意和他谈恋爱,等女子再次找理由开口借钱时,男子果断拒绝,两人因此分手,男子让女子还钱,对方却不认账了,男子只好诉至法院,对方在法庭上的一句话,让男子始料未及。 去年年底,单身的魏先生琢磨着给生活找个伴。网络相亲平台成了他碰缘分的地方。 没多久,他结识了女子李某。俩人线上聊得火热,线下也见了面,彼此都觉得挺投缘,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魏先生特别开心,人到中年能遇到谈得来的伴,不容易。 可这份甜蜜没持续太久,就变味了。刚交往没多久,李某就向魏先生张了口。 她说,老魏呀,我手头有点紧,之前欠了点钱,到期了得赶紧还上,你看能不能…… 魏先生一听,知道李某是想借钱,有点犹豫,但转念一想,两个人既然好上了,对方有难处,自己帮一把也是应该的。 于是,也没立啥字据,通过微信就转了钱。 没想到呀,这李某尝到甜头后,“急事”接二连三冒出来。今天说要请律师打官司,明天又说家里孩子要交学费火烧眉毛了。 她理由一套接着一套,听起来都挺急迫。 魏先生那点积蓄,就像开了闸的水,源源不断地通过微信流进了李某的账户里。 每一次转账,魏先生心里也不是没怀疑过,这李某家咋就这么多事?但每次看到对方着急的样子,听着电话里软语相求的声音,魏先生心一软就又点了“确认支付”。 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每次转账时都会备注一句:连本带息都要还哦! 就这样,魏先生前前后后给李某转了3万8千块钱。 直到李某又一次开口要钱,魏先生彻底醒悟了。这次要钱的由头是什么,他自己都记不太清了,只觉得不对劲。 过往转账的账单历历在目,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他开始回想交往的细节,越想越觉得心里发冷。 这到底是在谈恋爱,还是把我当提款机?魏先生第一次狠下心拒绝了李某的要求。 结果可想而知,两人感情迅速降温,闹掰了。 感情没了,钱呢?分手后,魏先生联系李某,想要回那些一笔笔转出去的钱。 那会儿说是救急,现在总可以还我了吧?魏先生电话打了,信息发了,对方要么打哈哈糊弄,要么干脆不接茬。 三番几次下来,魏先生彻底明白了:对方压根就没打算还钱!他一纸诉状把李某告到了法院。 法庭上,气氛剑拔弩张。魏先生一方摆事实讲道理:每一笔转账都有微信记录为证,加起来3.8万,清清楚楚。这些都是李某以各种理由开口“借”的钱,目的是救急,不是白给的。 李某这边呢,也有自己的说法。她一口咬定,说这钱根本不是我向他借的!那是谈恋爱期间,他自愿给我的赠与!是表达感情用的!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她还揪住了一点细节,李某说,你们看他转账时写的备注:连本带息都要还哦!听听这语气,多随意啊,像是正经八百借钱的样子吗?明显就是开玩笑的情话嘛! 言下之意,这句看似催还钱的话,反而是证明是“赠与”的证据。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魏先生与李某虽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但通过微信转账记录及附言“连本带息都要还哦”形成了明确的借贷合意。 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突破“书面形式”限制,以转账行为及附言等实际履行情况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证明借贷合意的直接证据,如转账备注、聊天记录,即可认定借款合同成立。 法官认为,魏先生这句话的语气是随意还是郑重,并不改变它本身所传递的意思! 这句写在转账附言里的话,清清楚楚表达了魏先生的一个核心意图,那就是这笔钱,你李某是要连本带息还给我的! 不管你说它像不像情话,它所表达的就是一个要求返还金钱的意思。这跟“无偿赠与”完全是两码事! 法院最终认定,魏先生基于李某的各种请求进行的多次转账,结合这句关键的附言,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这钱,就是借出去的!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李某必须向魏先生偿还全部的借款本金3.8万元! 魏先生的案子结了,但这个事也提醒大家,网恋交往需谨慎,涉及金钱要留痕。 甭管是浓情蜜意还是夕阳红恋,只要涉及到钱,尤其是大额金钱往来,一定要多个心眼。 口头承诺容易随风散,该写的借条不能含糊,转账时备注清楚用途至关重要,像魏先生的做法就值得借鉴。 另外,打着恋爱旗号索要财物,事后想用一句“这是你自愿送我的”糊弄过去,这在法律上是不认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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