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开车撞了人腿,因为检查后没大碍对方同意私了。谁知之后3年内对方竟因腿部问题住院118天,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赔16万。女子要求鉴定,被对方拒绝…… 2022年11月4日,河南驻马店一名女子开着她的小电车出门上班。结果走着走着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路人的腿。 女子当时开得速度很慢,她敢肯定自己只是轻轻地剐蹭到了对方。但为了安全起见,女子还是开车送对方去了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的确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他们就私了了。 一转眼3年过去,女子本来都忘记这件事情了,谁知,就在2025年4月,她的微信突然被 冻结了。 女子想来想去也没明白自己究竟犯了什么事,打电话询问才知道,她被人给告了。 告她的人正是3年前被她汽车撞了的女路人。 对方声称,自己自从当时被撞了之后,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了。在之后3年里先后住院118天,而且“病情越来越严重”。 她认为这都是因为女子当时开车撞那一下造成的,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女子对此感到有些委屈,那段监控她一直保留着,明显能看出当时只是轻轻碰了对方的腿一下,正常而言根本不可能闹到要住院的地步。 既然对方说因为那一撞,她的腿越来越差了,在女子看来,那就直接去做鉴定好了,看看她的腿究竟是不是因为那次碰撞后带来的后遗症。 但对方的态度却很是奇怪,坚决拒绝做鉴定。 法律上讲究“谁主张谁举证”。既然这位女路人认为自己的腿部出了问题,是因为3年前的碰撞造成的,那她自己就应该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这118天住院经历,和3年的碰撞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而不是因为自己骨质疏松、关节炎或者其他意外导致的。 这种情况下, 医疗鉴定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但现在原告直接拒绝做鉴定,那法院就只能认为女路人无法承担举证责任,她的腿疾和3年前的碰撞之间无关联。 如果最终女司机胜诉,那她的微信不但能解冻,还能要求原告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