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上班时口渴,拿起办公桌上保温杯喝水,不料刚喝了一口水,便吐了出来,水里竟有一股腥味,她仔细看 了一眼水杯里的水,发现里面竟有不明絮状粘液,女子调取监控才发现——男同事趁她不在,三次对着她的保温杯做恶心事! 报警后同事仅行拘三日,领导还劝她撤案,女子辞职索赔却被法院驳回,理由是“个人行为公司无责”。 但真的无责吗?办公区是公司管理的场所,领导劝撤案更是寒了受害者的心,公司的监管缺位和事后态度,其实也是一种伤害。 职场不该是“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战场,更别觉得水杯这种私人物品没人动。 不管是办公室还是外出,自己的水杯、餐具千万别离视线,离开后回来一定要换水涮杯。 保护自己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这种恶心行为的最好反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