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业主真是倒了血霉。自家地下室,十年没注意,竟然早被供热公司的人撬锁占了,里面堆满了别人的杂物。等到要卖房了才发现,自己这个正主儿反而进不去门。 这事儿最气人的有两点。 第一,供热公司的人胆子也太肥了。看人家地下室空着,直接就撬锁进去用,跟回自己家一样。这已经不是占小便宜了,这是明目张胆的侵权。更离谱的是,等业主发现问题,这家供热公司早就换掉了,人都找不着了,想追究都找不到正主。 第二,物业的表现更是让人火冒三丈。他们从头到尾都知道这事儿,却愣是没跟业主吭一声。这不就是典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业主花钱请你们来管理,是让你们来保障安全的,不是让你们来当旁观者的。说句不好听的,这简直就是帮凶。 最后在居委会协调下,物业赔了3600块钱。要我说,这赔偿简直是在侮辱人。十年啊,自家的私有空间被外人随便占用,这点钱连精神损失都不够。物业以为赔点钱就能了事,根本就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你们辜负了业主最基本的信任。 这事儿也给所有业主提了个醒:别以为买了房就万事大吉了。那些不常使用的空间,最好定期去看看,或者明确告知物业帮忙照看。否则哪天被谁占了,你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至于物业公司,真该好好整顿一下思想。你们的工资是业主发的,核心职责就是维护业主的权益。这种发现外人侵占业主财产却不制止、不报告的行为,是严重的失职。如果连最基本的财产安全都保障不了,业主凭什么交物业费? 赵先生最后接受了赔偿,估计也是折腾累了。但这种“和稀泥”的结果,实在让人憋屈。希望这事儿能有个后续,让不负责任的物业长长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