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男子与前妻离婚后,为了挽回感情,经常找前妻同居,而后因发现前妻与同事发生关系,难以释怀,多次到前妻单位闹事,甚至把刀架在前妻脖子上威胁。 龚某珍说前夫朱某某当时用双手死死地掐住了她的脖子,她完全没法呼吸。,那种窒息感,对一个长期活在威胁下的女人来说,就是死亡的预告。 毕竟这男人之前不仅天天骚扰,甚至拿刀架在她脖子上过,所以当那双手扼住喉咙,她脑子里可能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 但在法官眼里,这是另一幅景象,朱某某当时是赤手空拳,而龚某珍却从枕头下摸出了一把事先藏好的菜刀。 他们认为,在居民楼里,她明明可以呼救,可以有别的选择,结果她非但没有,反而在对方倒下后,追上去连砍了16刀,这就有点过了,明显超出了单纯阻止侵害的范畴。 这场博弈的核心其实就是:怎么定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是看当事人自己当时感觉快死了,还是事后用冷静的尺子去量?这两种角度,直接决定了她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砍完人之后,龚某珍的每个选择,都像是在给自己的行为补上注脚。朱某某倒在血泊里,曾向她求救,她却完全无视。 这还不够,她冷静地把门反锁,彻底断了前夫的生路。法庭认为,你把他砍伤了,就有了救助的义务。不救,还锁门,这就是对他的死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法律上这叫“间接故意”。 现场的毒鼠强和那张带血的字条“爱人我真的爱你,永别了”,曾是辩护的救命稻草,想证明朱某某是服毒自尽,跟这16刀关系不大。 可法医的结论很直接,失血性休克是主因,虽然毒药的事没能帮她脱罪,却也让整个案情变得更加复杂,成了后来量刑时的一个考量。 之后的26年,她仿佛活成了另一个人,她逃到外地,结婚生子,还当了十几年的村会计和妇联主任。 这到底是真心悔过、重塑人生,还是只是为了更好地隐藏自己?没人说得清,这种巨大的身份反差,也让法庭对她这个人的评判,变得异常困难。 今年的一审判决,给了她12年有期徒刑。这个数字背后,是法官的艰难权衡,法院一方面认定,她因为婚外情被前夫发现,对矛盾的激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其实是在说,悲剧的源头,你也有份,这种带着道德审判的考量,让很多人觉得不舒服。 但另一方面,判决又承认死者朱某某存在“重大过错”。他长期的骚扰和案发当晚的暴力,是这一切的直接导火索。正是这些“从轻”的情节,让她免于死刑或无期。 这个12年的判决,像是一个折中的结果,它既惩罚了那超越限度的16刀和事后的冷漠,也承认了案件背后受害者的过错。 结果出来,两家人都不满意,龚某珍这边坚持是正当防卫,要上诉,而朱某某的家人觉得,她太会演戏了,12年太轻。 一场试图在法律、情理和人性弱点间找平衡的判决,最终没能让任何一方感到正义得到了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