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大妈23年前承包了360亩地,种了3万棵杨树,去年树长到粗20到40厘米

百日依山尽 2025-11-16 14:54:27

黑龙江一大妈23年前承包了360亩地,种了3万棵杨树,去年树长到粗20到40厘米粗细,大妈准备砍了卖钱,却被告知杨树林已经纳入保护区,禁止砍伐,也没有任何赔偿。 71岁的王桂菊拄着拐杖站在自家林地里,望着眼前3万棵胸径已达20到40厘米的杨树,满心都是说不出的滋味。 这些陪伴了她23年的树木,从手指粗细的幼苗长成参天大树,耗尽了她半生积蓄和心血,如今到了约定的采伐期,却被告知连一棵都动不得。 时间回到2002年,当时富海镇政府和村委会动员村民造林,王桂菊响应号召,与富民村村委会签下了一份25年的造林承包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360亩河套地带的退耕还草(林)地由她承包造林,只要第一年成活率达标、三年保存率合格,林木成熟后经批准即可采伐,采伐后土地由村里收回。 拿着这份合同,王桂菊一头扎进了造林事业,第一年种下政府提供的树苗,第二年又自掏腰包补苗,生怕有一块地闲着。 往后的二十多年里,这片林地成了王桂菊生活的重心。她雇人除草、施肥、打药、剪枝,自己也天天泡在地里,哪怕后来患上双侧股骨头坏死,走路需要拐杖,也没停下管护的脚步。 十多年前林区遭遇大水,不少树木倒伏,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她砍伐了部分倒伏树木,卖了几万块钱,这是这片林地唯一一次产生经济效益。 其余时间里,她陆续投入百万余元,就盼着树木成材后能有个好收成,给晚年生活多一份保障。 2024年,眼看合同即将在2027年到期,树木也长到了最佳采伐状态,王桂菊的女儿张丽着手办理采伐证,却意外得知这片林地早已被划入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当年12月,保护区管护中心出具答复书,明确根据《森林法》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禁止采伐,她们的申请不在准许范围内。 更让母女俩难以接受的是,二十多年来她们没拿到过任何相关补贴。当初合同上写着“退耕还草(林)”,她们一直以为能享受退耕还林补助,可富裕县林草局告知,这片地属于“三北”工程造林地,而非退耕还林地块,不在补贴范围内。 张丽找到相邻地块的林农,发现有人已经领到了补助,她多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地块信息,却被以涉密或涉及第三方隐私为由拒绝。 为了这事,母女俩反复找镇政府、县林草局和保护区沟通。2025年8月,富裕县林草局给出信访处理意见,提出可通过村集体林权互换的方式解决。 但后续沟通中,镇政府表示这种方式实操性极低,树木的粗细、树龄、面积都难以匹配。齐齐哈尔市林草局的复查意见也明确,现行政策中没有针对保护区林地划入的补偿规定,此前的补贴申请也已过时效。 截至2025年11月,当地相关部门仍在积极协调此事,县领导多次参与研究,但尚未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王桂菊的百万投入和二十三年心血,如今随着“禁止采伐”的规定陷入两难,而2027年合同到期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事实上,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明确,对在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个人应予以补偿,补偿方式包括资金补偿、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形式。只是这一规定如何落地到王桂菊的实际情况中,还需要更多协调与推进。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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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49xxx62

用户49xxx62

2025-11-16 20:58

呵呵,他的补偿款会不会已经被人领走了[狗头]

百日依山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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