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一男子离婚后还偶尔与前妻同居,结果无意中发现前妻和别的男人发生了性关系

雷雷说趣 2025-11-14 15:14:19

湖北咸宁,一男子离婚后还偶尔与前妻同居,结果无意中发现前妻和别的男人发生了性关系,气得多次到前妻单位闹事,甚至持刀威胁。前妻忍无可忍,在男子扼住前妻的脖子时,前妻从枕头下拿出一把菜刀,对着男子连砍16刀致其死亡。前妻逃了26年,期间不仅成了家,还当上了村干部。被抓后,前妻辩称自己当时是正当防卫,但法院并未认同。(来源:阜阳新闻网) 据悉,男子朱某因第一任妻子出轨而离婚,后朱某结识了女子龚某,二人重新组建了家庭。但是这段婚姻也没有走到最后,在1997年5月份,二人因为感情不和而选择了离婚。 此后,朱某又有了想挽回婚姻的想法,便时常去龚某的住处居住,谁知才住没一个月,他就发现龚某竟然有了别的男人,对方还上门和龚某发生了关系。 龚某的行为戳中了朱某对“出轨”的敏感神经,他多次到龚某单位闹事,甚至持刀威胁,要求龚某和对方断绝往来。 1998年4月24日凌晨2点,朱某因龚某“出轨”一事与她发生激烈争吵。朱某先是用拳头击打龚某头部,然后掐住她的脖子,致其难以呼吸。 慌乱中,龚某拿出事先藏在枕头底下的菜刀,对着朱某疯狂挥砍,直到朱某奄奄一息才停手。但是龚某并未叫救护车,而是锁了门后直接逃了。这一逃就是26年。 龚某逃到福建后,重新组建了家庭,且婚后育有一儿一女,还在当地村委当了10多年的会计和妇联主任。直到去年8月22日,龚某才被警方抓获。 这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争议点颇多。检察院认为龚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但龚某的辩护人坚称她是正当防卫。 辩护人表示,案发之前,朱某和龚某已经离婚,是朱某一直纠缠龚某,而龚某与朱某并非男女朋友关系,所以龚某是否再找对象与朱某无关。 可是朱某却因此生恨,还掐住了龚某的脖子,龚某为了自保而挥刀砍伤朱某,且没造成重大损害。而且朱某的伤情未危及生命,法医分析朱某是服毒自杀。 对此,网友们的看法也不一样。有网友认为,龚某事先在枕头底下藏着刀,这个目的不纯,说明她早就有了杀害朱某的想法。 还有网友认为,朱某到底是被砍死的,还是服毒自杀的,这个才是关键。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龚某在伤害朱某后,本来拿出毒鼠强准备自杀的,但之后又反悔了,但并未将毒鼠强扔掉,而是放在了家里,导致朱某自己喝下毒鼠强中毒。 法医鉴定朱某的遗体时,认为朱某符合毒鼠强毒死的症状。但是龚某始终没有交代朱某是何时喝下毒鼠强的,而法医的鉴定结果作为孤证,不足以证明朱某存在自杀行为。 法院认为,朱某是因锐器多次砍击致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法院还认为,龚某在被朱某掐住脖子时,本可以选择大声呼救,但龚某却直接拿出刀疯狂挥砍,致朱某全身有16处刀伤,且事后选择逃离现场而不是报警或叫救护车。 因此,龚某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其行为构成间接的故意杀人。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考虑到朱某本身存在过错,且朱某服用毒鼠强对其死亡有一定的介入因素,而本案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所以法院最终判决龚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同时,龚某需要赔偿朱某的家属经济损失44932元。 然而法院判决后,龚某的弟弟表示不认可,认为法医明明鉴定是朱某因服毒导致呼吸衰竭死亡,可法院却无视这个结论,直接以朱某失血过多死亡,这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此外,朱某在生前留下带血纸条,上面写着:“爱人我真的爱你,永别了”。 龚某的弟弟认为,朱某的行为符合自杀的条件。而且事发当晚朱某本来是准备对龚某实施侮辱行为,甚至撕扯龚某的衣服,还打了龚某。龚某被掐住脖子后,也没办法大声呼救。 目前,龚某的弟弟表示不服,已经当庭提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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