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不构成防卫过当,这是一个正常防卫的行为:当一群人闯进别人的家里,并且使用暴力手段不法侵害我们,这说明我们已经处在一个退无可退的状态。如果说当我们个人合法的占有一个地方的时候,就比如说是在我们的家里,那我们应当有权利使用致命武力进行防卫,因为这样的侵害是即时的,而我们的这种防卫也应该是无需退让,无需逃跑的!因为当我们在自己的家里都要会被侵害的话,那我们还能怎么样去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呢?家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或者是对于世界上任何地区的人来说,都是与其他公共场所不同的意义,我们在世间生活中,应该有片瓦遮身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应始终是港湾,人应该在自己的港湾里获得心理上足够的安全感。
李圣又出手了!这次他一句话把全网炸懵。“狗咬人,人打狗,算正当防卫。”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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