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和11岁, 本该是捧着糖罐的年纪,却成了夺走7个月婴儿生命的施暴者,这事儿真的让人脊背发凉。 广西百色的这场悲剧里,两个女孩两次抱走邻居男婴,在监控盲区抱摔、踩踏,直到孩子心脏破裂离世。可因为没到12岁,她们不用负刑责,连矫治教育都没落实,如今还在正常上学。 法院判的90多万赔偿,只到账10万就没了下文,男婴妈妈重度耳聋没听到哭声,事后又患上重度抑郁,一个家庭彻底碎了。 所谓的“未成年”不该是暴力的免罪金牌,更不能让受害者家属独自承受所有痛苦。 宽容不是纵容,孩子的恶如果不及时矫正,今天伤害的是邻居,明天可能危及更多人。 你觉得该如何平衡未成年人保护和受害者权益?难道真的要让“年纪小”成为脱责的借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