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结果,恕我没太能看懂。
这案子的犯罪情节,相关报道介绍的很清楚。
女子王某与丈夫尚某某,在婚后长期分居,其中,王某在河南经营公司,尚某某则在陕西工作,两人屡有争吵,关系不合。
2021年底,王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张某某,后于2022年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2022年上半年,因经营公司负债,加之生活困难,向丈夫求助被拒,王某便对丈夫心生怨恨。
她想要离婚,但又担心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对自己不利,便产生杀害丈夫独吞共同财产,并与情人共同生活的想法。
后王某将想法告知张某某,对方表示同意。
两人经多次商议,并先后采取投放安眠药、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试图杀害尚某某,但均未果。
2023年7月底,两人经预谋,商定由王某将尚某某骗至偏僻处,再由张某某伺机杀害尚某某。
当年8月11日至14日间,张某某和王某多次密谋作案,但未果。
8月15日,两人故技重施,终于取得成功。
王某以疲劳驾驶为由停车歇息,张某某趁尚某某不备,持刀将其杀害。
当日17时30分许,王某拨打120和119电话,谎称尚某某不慎跌入山底,请求救援。
消防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尚某某系非坠亡,随即报警。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某死刑,另外,王某某被判处死缓。
从报道来看,这案子明显是两人共同作案,相关情节和重庆姐弟坠亡案存在明显相似之处。
为何在定罪量刑上,男方被判死刑,女方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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