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男子狂追一个女童,女童一边跑一边尖叫着,但还是被男子给抱住,男子抱住女

每日案论 2025-11-05 18:01:54

湖南郴州,男子狂追一个女童,女童一边跑一边尖叫着,但还是被男子给抱住,男子抱住女童,就一把把她举起来,正用尽全力,要将女童摔在地上,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民警赶来了。 夜幕降临,一个温馨的小院里,孩子们在嬉笑玩耍,秋风吹过,轻抚着孩子们的笑脸,孩子们尽情地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 就在他们欢笑时,危险向他们袭来了。 一个年轻的男子,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他们的身边,孩子们还没反应过来,男子就追着其中一个年龄比较小的女童。 他动作迅速,表情怪异,吓到了所有的孩子,特别是年龄小的这个女童,一看一个陌生男子追着她,她就感到特别的恐惧。 她撒脚就跑,男子就紧追着她,害怕的女童尖叫起来,她一边喊着妈妈,一边跑着,她的尖叫声划破了星空。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个陌生男子追,所有的孩子都能感觉到,这个男子就是一个坏人,他实在太奇怪了,让人感到非常恐惧了。 女童只能拼命地跑,拼命地跑,可她的小腿,怎么可能在窄小的小院里,跑得过这个男子。 男子追上了她,一把就把她抱了起来,他将女童高高举起,女童此时内心,已经害怕得脑子一片空白,眼看男子就要将她往地上摔了,她眼里全是恐惧。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正好有民警巡视到了这里,他看出这个男子非常异常,不像正常人,他赶紧跑了进来,一边跑一边制止男子:“你到底想干什么?” 可男子似乎是听不到一样,依然将女童高高举着,手已经倾向前,就在他要将女童摔地上之时,民警赶了上来,一把把孩子抢了下来,女童得救了。 民警将女孩救了下来之后,就问这男子为什么要追着小孩就打。 可男子没有回答,一副要咬人的样子,非常的凶。 民警这才意识到,这个男子真的很不正常,他真的要咬人了,他赶紧让大家都小心。 这个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要追打小孩,还要摔小孩,并且还要咬人。 原来这个男子是个有长期精神史的人,他的母亲说,从下午他就离家出走,这个小院离他家很远了。 如此说来,男子之所以做出要伤害女童的行为,应该是他的精神病发作了。 可他就算是一个精神病人又怎么样,大家对这个男子的行为并没有产生同情之心,而是很担忧那位女童。 如果当时没有民警巡视到这,没有民警的闪电出手,把危险情况化险为夷,那么这女童就会被这名男子摔在地上,女童的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这个男子是精神病人,他不正常,但是他是有力气的,并且正因为他不正常,他才有可能使尽全力将女童摔在地上。 可想而知,男子高举女童,女童身处两米左右的高度,被一个成年男子用尽全力摔地上,如果是头部先着地,即使没有失去生命,也是重伤。 这后果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女童只是在院子里玩耍而已,他并没有招惹这个男子,却有可能因为男子的不正常,遭遇不测。 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实在令人感到害怕,这件事也让许多人纷纷热议。 先不说这个男子到底是不是正常的人,女童遇到这样的男子,她有可能会失去生命,有可能会受到重伤,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对孩子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现在即使这个女童只是受了皮外抓伤,但孩子的精神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损害,从她的尖叫中,从她恐惧的眼神中,可见孩子当时真的是太害怕了。 而现在,有一个争议焦点,那就是这个男子有精神病史,他伤害女童的行为,是否该追责? 如果追责,男子的情况可能属于精神病发作期间,他将会免责。 这样就引发争议了,难道因为男子有精神病史,因为男子精神病发作,他就可以随便出来伤害人吗? 如果这样的人,不受约束,发病期间随意出来伤害人,又不用负半点责任,那真的是社会的一大危害。 那么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首先,女童在这件事当中,虽然只是受了皮外抓伤,但她的精神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女童家长可以要求男子的家属进行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这么小的孩子来说,无缘无故被一个男子高高举起,要摔到地上,这阴影可能会跟随她的一辈子。 2、精神病人发作期间为何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若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可不负刑事责任。 如此一来,精神病人在发作期间,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他就不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受害者却要为他的行为受到伤害,这对受害人不公平。 那么你觉得精神病人,在发作期间伤害别人,是否可以追究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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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猛虎

猛虎

23
2025-11-05 19:01

对精神病患者追究刑事责任,是有利于社会的,你想如果追责了,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就会想办法将其看护好,尤其是犯病易伤害他人的那种更会被严加看管。其次如果精神病人犯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这就会减少或杜绝他对社会的危害。致于如何量刑,需要法律部门去研究了。如果精神病者杀了人,还不追责,那他还有可能再杀人,难道一直任其杀下去吗,若追责了,就避免了再次杀人。

鸭梨山大

鸭梨山大

19
2025-11-05 18:49

人道杀了武疯子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3
2025-11-05 21:57

当场击毙

枭龙

枭龙

2
2025-11-05 22:03

这种情况应该及时击毙!

AZ

AZ

1
2025-11-05 22:19

击毙

海天一色

海天一色

2025-11-05 22:36

这种发病伤人的精神病患者,社会危害性太大,建议当场击B,前几年就有先例。因为家属是控制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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