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张先生开大车途中停车吃饭,30分钟后回来启动车辆掉头时,刹车失灵追尾另一辆车,张先生一看刹车气管被人用扎带绑住,张先生报警。民警调监控发现一男子在刹车气管处忙活,经查是附近汽修店老板李某。 张先生跑长途运输有年头了,这趟是从山东往河南拉货,出发前他特意检查了车辆状况,刹车、轮胎都确认没问题才上路。 下午三点多,张先生开着那辆红色大货车进了济南市区,肚子饿得咕咕叫。 路边有家兰州拉面馆,张先生看了眼时间,下午三点十七分,想着吃碗面顶多二十分钟,就把车往路边一靠。 车头朝东,车尾差不多挨着拉面馆的玻璃门,离旁边那家汽修店门口还有两米远。 拉面端上来时,张先生特意看了眼表,三点二十二分。他三口并作两口吃完,又灌了半壶茶起身结账。 启动车辆前,张先生特意绕到车尾看了眼,没见着有啥异常,这才钻进驾驶室。 张先生启动车辆,准备掉头离开,谁知掉头期间他看见有辆白色轿车从车前方开过,张先生赶紧踩刹车,结果刹车板踩下去了,车却没有减速。 张先生慌了神,双手死死攥住方向盘,脚上猛踩刹车,还是没用,车头砰地撞上路边停着的一辆黑色SUV。 张先生赶紧解开安全带下车查看车子,这一看吓出一身冷汗,车子的刹车气管被一根蓝色扎带捆得结结实实,气管都瘪下去了。 张先生蹲下身用手扯扎带,手指头都勒红了也没扯断,张先生确定,自己的车出门时是好好的,他立即报了警。 民警来得很快,问清情况后开始调监控。监控显示张先生进拉面馆后,汽修店门口出来个男人,蹲在货车刹车气管位置捣鼓了一分钟。 男子离开后,又先后两次返回,登上张先生车子的连接台,起身时手里攥着个工具,往裤兜里一塞就回了店里。 经查,此人是旁边修车店的老板李某,他嫌张先生的车停在他店门口影响生意,于是就用扎带把刹车气管绑住了,想给张先生和教训。 李某称,他原本以为车辆刹车气管被绑住后无法启动,到时候他再出来批评张先生,谁知张先生将车子启动了,还发生了车祸。 民警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发现刹车气管被扎带绑死后,制动系统完全失效。 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用扎带绑住刹车气管,这种行为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有相似性,都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不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具有与放火等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 李某主要是针对张先生这一辆车,虽有一定公共危险性,但相对局限,一般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更合适,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若李某行为导致更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刑事责任会加重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张先生因为车辆失控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李某刑期会大幅提高。 目前,李某因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法制视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