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女顾客办理入住半小时后,就以行程有变要退费,被酒店按规则拒绝,她接着又

芹姐说法 2025-10-31 00:08:40

海南三亚,女顾客办理入住半小时后,就以行程有变要退费,被酒店按规则拒绝,她接着又找环境差等借口,还是被拒绝。没想到女子直接在房间打开水龙头放水,把房间弄得一片狼藉,酒店称损失近两万女子的行为也太过分了。 据悉,10月28日零时55分,该女子在三亚某酒店花108元订了房,随后入住。 过了有半小时,她就找到酒店,说自己行程有变,要退掉这房费。 该酒店店员解释,按照规则,已经办理入住就不能退费了,为了安抚她,酒店提出免费给她升级换房,可这女子根本不领情,坚决要退。 见这招不行,她又开始挑刺,说酒店环境差,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费,被酒店再次拒绝,女子直接报了警,还投诉了酒店。 这还不算完,凌晨2点,酒店二楼她住的房间开始闹出大动静,水龙头被她打开,水哗哗地流,很快地上就全是水。 她还不解气,把被褥等扔进淋浴区,花洒也被她打开放水。 水不停地流,很快就渗到了一楼大厅。房间里的积水越来越严重,墙体和地板都被泡坏了。 等发现时,整个房间已经一片狼藉,初步估算损失近两万,酒店报了警。 这事,得从女子的行为分析: 女子入住酒店半小时就以行程有变要退费,被拒后又找环境差等借口,这些要求被拒后,她的行为开始升级。 女子在房间打开水龙头放水,把房间弄得一片狼藉,还让水渗到一楼大厅,造成墙体和地板损坏,初步估算损失近两万,最终赔偿近2万。 从法律角度看,她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女子故意打开水龙头放水,将房间弄得一团糟,导致酒店房间内的物品如被褥、家具等被水浸泡,墙体和地板也被损坏,这是明显的故意破坏酒店财物的行为。 酒店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损失接近两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的过错行为,侵害了酒店的财产权益,给酒店造成了实际损害,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的故意行为,与酒店房间的损坏、财产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果女子不实施这些行为,酒店也就不会遭受近两万元的损失。 所以,女子必须为其侵权行为负责,对酒店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终她赔偿酒店近3万元并达成和解,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侵权责任承担原则的,通过赔偿弥补了酒店因她的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最终,民警赶到现场,经过一番普法教育,女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她后悔不已,主动向酒店提出赔偿近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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