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为留学卖房告瘫痪父亲!法院一句话怼醒:孝心比学历金贵 珠海这事儿听着就让人窝火!女孩小美为了继续留学,要把名下的房子卖掉,可房子里住着重病瘫痪的父亲,她直接把亲爹和姑姑告上法庭,结果被法院驳回,还被点醒“得守敬老孝亲的底线”。 这房子的来头得说清楚,2008年是小美父母一起买的,2010年登记在才6岁的她名下。2013年父母离婚没分这房,之后小美跟妈住,12岁后就很少见父亲,说白了这房就是父母给她的“成长礼物”。 现在小美本科快毕业想深造,家里没钱就盯上这房。可房子里住着重病的父亲——2010年突发脑梗开颅,后来评上二级伤残,左胳膊左腿都动不了,还有姑姑在这儿照顾他。妈去商量腾房,压根没谈拢。 小美在法庭上说得挺“理直气壮”,说自己留学要花钱,急需卖房变现,还说父亲能另外买房租房。可她爹这边更委屈,房子是自己当年出钱买的,本来想给老人住,现在自己没别的房,身体这样搬出去就没地儿去。 姑姑也挺无奈,说自己没占房,就是心疼弟弟瘫痪没人管,才偶尔住这儿照顾,不护理的时候还得回老家照顾老人。没成想好心帮忙,还被侄女一起告了,换谁心里都不是滋味。 法院审理的时候把理儿掰得明明白白:房子是小美父母买的,她当时才7岁,是靠亲子关系白得的物权,现在光拿“登记在我名下”说事要爹腾房,根本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没这么办事的。 更关键的是,小美作为女儿,对瘫痪父亲有赡养义务。她爹没别的房产,还得靠人照顾,她倒好,为了留学就要把亲爹赶出去,这跟“敬老爱幼”的规矩完全对着干,公序良俗这关就过不了。 其实类似的事儿之前也有过,有个小伙子为了买新房,要把住老房子的母亲赶走,最后也被法院驳回。法律从来都不支持“为了自己利益不管亲人死活”,孝心比啥都重要。 现在有些年轻人总觉得“我的东西我做主”,可忘了那些“东西”里藏着父母的付出。小美这房子要是没有父母当年掏钱,她哪能轻松拥有?现在父亲落难,她不想着赡养,反而要卖房逼走亲爹,这良心咋过得去? 法院最后驳回她的请求,不光是按法律判,更是守住了人情底线。后来姑姑还送了锦旗,说终于能让弟弟安安稳稳在房子里养老,这结果才算对得起“家人”俩字。 不管是留学还是干啥,做人的根本不能丢。学历再高,要是连瘫痪的父亲都能不管不顾,那学再多知识也没用。毕竟法律能守住房子,却守不住一个人心里的孝心——这东西,得自己装在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