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女子结婚时收了男方18万元彩礼,交由父母保管。可婚后女子发现丈夫家并不富裕,于是要求父母把彩礼拿出来补贴家用,谁知竟遭到了拒绝,就连女子生孩子住院急用钱,父母也一分钱都不肯拿出来。心寒之下,女子将亲生父母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这18万元彩礼,然而父母却辩称这彩礼是给二老的补偿,不同意归还。 这场亲情与金钱的拉锯战在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展开,双方各执一词。女儿觉得委屈,这笔钱本应是小家庭的启动资金,特别是在生育孩子急需用钱时,父母却紧握不放。父母则坚持按老规矩办事,认为彩礼自古就是给女方家庭的补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法官审理这个案子时,得在传统和现代观念之间找平衡。老传统里,彩礼确实是对女方家庭养大女儿的感谢,归父母支配合情合理。可现在时代变了,彩礼更多承载着祝福新人、支持小家庭的意义。女儿不再是父母的附属品,而是有独立经济诉求的个体。法院最终拍板,这18万算是男方家庭给女方全家的赠与,不是父母独享的,女儿也有一份。 考虑到父母没办婚宴也没置办嫁妆(这些开销通常从彩礼里出),加上女儿婚后生活确实困难,法院判决父母返还女儿10万元彩礼。案子判完双方都没上诉,判决也执行完毕了,可留下的思考远没结束。 彩礼纠纷往往是小夫妻之间闹,女儿告父母讨要彩礼的案子确实少见。这反映出彩礼性质的变化:从两个家庭之间的赠与被越来越多地视为对新婚夫妇的资助。如果彩礼的收取和使用能更公开透明,或许很多矛盾都能避免。毕竟维系亲情远比争夺钱财重要。 法律上,彩礼一般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若婚姻不成,彩礼应当返还。但本案特殊在婚姻关系已成立,争议核心变成了彩礼在女方家庭内部的分配。这种情况下,法院更需综合考量各方利益,寻求情理法的统一。 这起案件提醒大家,面对彩礼问题,家庭成员之间提前沟通清楚彩礼的规划和用途非常重要,别让传统习俗伤了亲情。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