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为这个妹妹点个赞!! 面对杀害了自己哥哥的团伙,她提出一个质疑,凶手要杀人,是不是得要有人可杀? 妹妹一句话问得特别有道理:“凶手要杀人,总得有人可杀吧?”她哥根本不认识动手的人,要是杨恒没把人骗出去,哪会有后面的悲剧?可现在杨恒居然被算成从犯,妹妹不服,说他明明是主犯,就算不能死刑,也得判死缓! 这妹妹的不服气,不是哭哭啼啼的蛮缠,是攥着哥哥生前的聊天记录、踩着小城的尘土,一趟趟跑派出所磨出来的硬气。她和哥哥是留守儿童,从小在乡下跟着奶奶过,哥哥比她大八岁,初中毕业就辍学去城里开修车铺,每天早出晚归拧螺丝、换轮胎,就盼着多挣点钱,供她读完高中、考上大学——她书包里的每一支笔、每一本练习册,都是哥哥用满手老茧换回来的。 出事前一天,哥哥还在微信里跟她说:“下周发了工钱,给你买新球鞋,你体育测试总说鞋磨脚。”可没等下周来,杨恒就带着“好事”找上门了。杨恒是哥哥修车铺隔壁五金店的老板,平时总来借工具,哥哥待他向来实在,他说“城郊有个熟人要拉一批货,缺个帮手,两小时给两百块”,哥哥想着能多赚点给妹妹买鞋,没多想就答应了——谁知道,这一去就是永别。 妹妹翻遍了哥哥的手机,找到他和杨恒的聊天记录,从“在哪拉货”“要不要带工具”,到杨恒催着“快点,人家等不及了”,每一句都透着算计。她还找到修车铺对面卖早点的阿姨,阿姨说那天看见杨恒来喊人时,眼神躲躲闪闪,跟平时唠嗑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当时就觉得怪,现在才知道,他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啊!” 更让她咽不下气的是,警察第一次跟她沟通案情,说杨恒“只是提供信息、诱骗外出,没动手杀人,算从犯”。她当场就红了眼,攥着记录拍在桌上:“没他骗我哥出去,凶手连我哥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把我哥引到没人的地方,跟递刀子给凶手有啥区别?”这话戳得在场的民警都沉默——确实,没有杨恒的“牵线”,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根本不可能有这场悲剧。 这些日子,她没心思上学,每天揣着一沓材料往检察院跑。材料里有哥哥的工资条(证明他根本不缺那两百块,是被杨恒说的“熟人托付”骗了)、邻居的证言、聊天记录截图,还有她自己写的一页纸,字歪歪扭扭却句句戳心:“我哥这辈子没跟人红过脸,连路边的流浪猫都要喂口饭,他要是没被诱出去,现在还在给我修自行车呢。” 她不是不懂“从犯”“主犯”的法律界定,可她认死一个理:杨恒是这场悲剧的“开关”,他不开这个口、不骗我哥出门,后面的杀人行为根本发生不了。就算法律上有“动手与否”的区分,可道义上、情理上,他就是把哥哥推向死亡的主谋——这也是为什么她一次次咬着牙说“不服”,哪怕跑断腿,也要为哥哥争一个公道。 法律或许要讲证据、分主次,但人心自有一杆秤。这妹妹的较真,不是为了“以牙还牙”,是想让那个把哥哥当“猎物”递出去的人,付出该有的代价——毕竟,没有“有人可杀”的前提,再狠的凶手,也掀不起这场夺走一条人命、毁了一个家的悲剧。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