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事儿,说起来又气又无奈——几个大男人在酒吧喝酒喝断片,其中一个见老板娘长得漂亮就动手动脚,被骂了还敢动手打人,俩热心顾客上前拉架,反倒被他那4个“酒蒙子”朋友当成挑衅,一群人对着老板娘和好心人一顿乱打,连酒吧里的桌椅酒水都砸得稀烂,最后结局却出乎不少人意料。 10月中旬的晚上,齐某某喊上4个哥们儿,扎进了当地一家热闹的酒吧。震耳的音乐、闪烁的灯光,加上一杯接一杯的啤酒往下灌,没一会儿齐某某就眼神发飘,舌头也开始打卷。酒精上头后,他盯着吧台后忙前忙后的女老板刘某某,眼神越来越不对劲,居然借着酒劲凑过去,伸手就对人家做了些不规矩的动作。 刘某某正低头给客人调饮料,突然被人碰了一下,回头一看是满脸酒气的齐某某,顿时又惊又气。她猛地往后躲了一步,指着齐某某的鼻子就骂:“你耍什么流氓?敢对我动手动脚的!”这话一出口,齐某某酒劲上来的“面子”瞬间挂不住了,觉得在朋友和旁人面前丢了脸,当场就炸了毛。原本摇摇晃晃的他突然卯足了劲,挥着拳头就往刘某某脸上砸,动作又快又狠。 酒吧里的客人都被这突发状况吓懵了,坐在不远处的顾某某和吕某某俩大哥,一看有人欺负女人,哪儿能坐得住?俩人几乎同时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一边把齐某某往旁边拽,一边吼:“住手!打女人算什么能耐!”可他俩这好心拉架的举动,在齐某某那4个喝得晕头转向的朋友眼里,直接成了“挑衅”——这几个人一看自己兄弟被“推搡”,连问都不问缘由,拍着桌子就跳起来:“敢动我兄弟?活腻歪了!” 话音刚落,4个人就跟疯了似的冲上去,对着顾某某和吕某某拳打脚踢,连带着还没缓过神的刘某某也被卷进混战里。一时间,酒吧里全是桌椅翻倒的“哐当”声、酒瓶碎裂的“哗啦”声,还有几个人的叫喊声,好好的场子瞬间乱成了一锅粥,地上到处是洒了的酒水、碎玻璃和翻倒的凳子,简直狼藉得没法看。 等混乱终于停下来,刘某某脸上挂了彩,胳膊也青了一块;顾某某和吕某某更惨,身上被打得好几处红肿,嘴角还破了皮。可到了谈赔偿的时候,齐某某这群人反倒醒了一半的酒,开始耍赖:“我们就是喝多了没控制住,又不是故意的,哪用赔那么多?”刘某某这边又气又委屈:“我挨了打,酒吧还被砸成这样,你们必须给个说法!”两边吵得脸红脖子粗,谁也不让步,最后没办法,只能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一看这事涉及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容易激化矛盾,就联合了调解中心一起处理。调解员也机灵,知道这会儿让两边坐一起准得再吵起来,就先把齐某某他们5个拉到一边,掏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一条一条跟他们掰扯:“你们以为喝了酒就能胡来?酒后滋事、动手打人,轻则民事赔偿,重则治安拘留,真闹大了还可能负刑事责任!”另一边,又跟刘某某他们耐心解释:“调解是最快的解决办法,按法律程序提诉求,才能实实在在拿到赔偿,没必要跟他们耗着置气。” 等两边情绪都平复下来,愿意坐下来谈了,调解员才把人凑到一起。最后齐某某他们终于松了口,当场给刘某某、顾某某和吕某某道了歉,一次性赔了15万,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还有酒吧的损失,双方签了调解协议才算完事。 可这事一出来,不少人都犯嘀咕:这明明是寻衅滋事,怎么还能调解?不该先拘留再谈赔偿吗?这不就是“和稀泥”吗?其实从法律上讲,《民法典》第1165条早就说清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得承担侵权责任。齐某某先是骚扰老板娘,被骂了又动手,他那4个朋友不分青红皂白跟着打人砸东西,这明显就是有错在先,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肯定得他们赔。 不过说真的,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酒这东西,喝多了真能让人失了智,为了一时“面子”耍酒疯,最后不仅要赔钱道歉,要是情节再重点,真得进去蹲几天,纯属得不偿失。还有那些“不分对错帮兄弟”的,说白了就是糊涂,朋友做错事不拦着,反而跟着一起闯祸,最后一起承担后果,这哪是帮忙,分明是坑兄弟!至于那俩热心肠的大哥,见义勇为值得点赞,但下次遇到这种事,还是先报警再量力而行,别让自己好心帮忙反倒受了伤,那就太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