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坏到骨子里!”内蒙古呼和浩特,居民乘电梯时听见轿厢 “咯吱咯吱” 异响,赶快下电梯后告知物业,维保人员检查后,倒吸冷气,原来23 部电梯的关键承重钢绳全被人故意割断!这简单拿居民生命当儿戏,要是没人及时发现,满载乘客的电梯失控坠落,后果根本不敢想!居民们又慌又气,报警后,帽子叔叔很快抓住犯罪人员。 10月21日,根据小区业主和物业说的实情,这算是个老小区了,23 部电梯分散在不同楼栋,平时大家出门买菜、送孩子上学,几乎都得靠这些电梯。 最先发现不对劲的是物业的维修师傅,他们日常检查的时候,一眼就瞅见好几部电梯的钢绳有明显的刀痕,有的钢绳都快被切断了,就剩几根细铁丝连着,要是当时有人正在电梯里,那可就真要出人命了,想想都后怕。 维修师傅反应特别快,立马把所有有问题的电梯都停了,没让危险发生。这一点必须给维修师傅竖个大拇指,他们这心细劲儿、负责任的态度,等于直接把一场可能让好几家人家破人亡的悲剧给拦住了。 大家都知道,电梯钢绳就是扛着电梯轿厢的 “顶梁柱”,每部电梯配多少根钢绳,都是有讲究的,得符合安全标准。 现在 23 部电梯一起被搞破坏,绝对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能干成的,作案的人肯定对小区电梯在哪儿、啥时候运行、甚至维修师傅啥时候检查都门清,不然哪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么多电梯都弄坏。 10月23日,据澎湃新闻报道,帽子叔叔很快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刑事拘留。 网友们的猜测也说到点子上了,有人问 “谁有钥匙能进电梯机房啊”,这话问得在理。能碰到电梯钢绳的地方,像电梯机房、轿厢顶上,都不是随便谁想进就能进的,要么得有物业给的专用钥匙,要么得有门禁权限。 所以大家才怀疑是 “家贼”,要么是天天在小区里待着、熟悉情况的内部人,要么是跟小区有利益纠纷的公司,这个猜测真不是瞎琢磨。 咱们琢磨琢磨,外面的人想进小区,还得躲开监控,再打开 23 部电梯的关键地方,那难度比登天还大;但要是小区里的人,或者跟物业有合作的人,干这事就容易多了,毕竟熟门熟路的。 这种事之前也不是没发生过,之前有个地方,小区物业和外包公司因为合同的事闹掰了,外包公司的人就故意把电梯零件弄坏,最后被警察抓了,该咋罚就咋罚。 还有的小区,业主和物业闹得不可开交,也出过内部人故意砸公共设施的事。虽然现在还没搞清楚呼和浩特这个小区里,作案的人到底是为了啥,但从能摸到电梯钢绳这一点来看,“熟人干的” 可能性真不小。 警方现在查案,估计也把重点放在那些能随便进小区、能碰到电梯设备的人身上,比如现在在物业上班的、以前在物业干过的、修电梯的师傅,还有跟小区有矛盾的人。 这哪是简单的砸个公共东西,这是把大家的安全当儿戏,根本没把别人的命放在眼里。 法律也说了,故意破坏正在用的电梯这种公共设施,就算没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犯了破坏公用设施罪,得坐三年到十年牢;要是真闹出人命了,判得更重。 问题1:涉案人员故意切割 23 部电梯钢绳,未造成人员伤亡,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恶意切割电梯承重钢绳,虽因维修师傅及时发现未酿伤亡,但该行为已对小区数百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符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构成要件,即便无实际伤亡,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提醒公众破坏公共安全设施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可能获刑。 问题2:涉案人员是否需承担电梯维修的费用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涉案人员故意破坏电梯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导致 23 部电梯停用抢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属于小区业主的集体财产损失,二人作为侵权人,需全额承担维修费用。 问题3:若涉案人员是小区物业员工或前员工,法律责任会加重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涉案人员是物业员工或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对设施的熟悉度作案,属于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他们破坏 23 部电梯,造成的财物损失必然达到 “数额巨大” 标准,量刑时会从重考量。 23 部电梯被破坏,肯定不是一天两天能弄完的,作案的人得一次次进不同楼栋的电梯关键地方,小区的监控、保安巡逻就没发现一点不对劲? 这说明小区在管人进出、保护公共设施方面,差得太远了。 还有个关键问题,电梯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物件,关系到大家的命,除了维修师傅日常检查,物业也得想办法防着有人故意破坏。 比如在电梯机房、轿厢顶上装高清监控,安个红外报警器,谁进去了都得登记,这些办法虽然会多花点钱,但跟大家的命比起来,这点钱算啥? 信息来源: 新京报 2025-10-23 呼和浩特一小区23部电梯钢绳被人为切割
“简直坏到骨子里!”内蒙古呼和浩特,居民乘电梯时听见轿厢“咯吱咯吱”异响,赶
豌豆大说法
2025-10-23 11: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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