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司机靠边停车,把车停在离路边1米的地方,结果一骑电车大爷猛的冲过来超车,被副驾驶打开的车门撞倒,导致颅脑重伤,在医院躺了2年,法院判赔166万…… 故事发生在汕头市。 2023年6月,网约车司机徐某载着一位乘客抵达目的地后,准备靠边停车,刻意停在了距离路边1米的地方,给乘客留下空隙。 结果乘客这边刚打开车门,就听见了一声巨响,只见一个骑着电车的老大爷直接撞到了车门上面。 这大爷开的很快,直接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昏迷不醒。 紧急送往医院,发现颅脑重伤,一级伤残和八级伤残各一处。 由此可见,这位老大爷速度得有多快。 老大爷在医院躺了两年,一直都没有醒。 那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呢? 虽然说按照常理来讲,看到前面有人能靠边停车了,就应该减速慢行,确保对方不会突然开门才是。但人家老大爷在自己道上正常行驶,做出选择是他自己的事,不代表司机就可以脱罪了。 靠边临时停车观察车道,紧靠路边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且按照规定,副驾驶乘客下车的时候也得提醒人家注意安全。 这两点徐某都没有做到,所以交警直接认定他负有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光是这一条,徐某被认定全责就是应该的 但是徐某并不服,因为他赔不起。 徐某的车子没买第三方保险,只有一个交强险。座位运营服务的提供者和车辆控制着,他的服务就是“安全地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并完成下车”,其中就包括停车人安全。你没提醒人家,导致了出事,那就是你这个司机的责任。 也就是说,这位颅脑损伤的大爷的赔偿,就得徐某自己担着。 好好的人昏迷两年,这治疗费明显是个天文数字。 法院最终判决,原告各项损失166万。其中交强险承保公司赔偿143370元,剩下的1520430元,由徐某自己承担。 就因为少看了一眼后视镜,就因为少说了一句“注意后方来车”,152万人民币就这么打了水漂。 这可真是害人又害己。
朋友假期出游,回来后傻眼了,自家买的车位被人霸占,电话沟通无果,车主人已经去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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