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准新娘听信闺蜜忽悠,同另一名男子,3人先是喝酒又是KTV,后来准新娘和闺蜜入住同一间酒店客房,万万没想到 男子竟神奇地拿房卡刷开女子房门,准新娘拼命挣扎,再加上闺蜜的使劲,才最终迫使男子住嘴,事后准新娘将男子送上法院。 判决大快人心,可准新娘高兴不起来,因为等待她的是婆家的一封信。 “要不是喝了那几杯酒,我人生不会这样。”陈女士红着眼说的这句话,听着就扎心。其实她哪错了? 错的是汪某明明没资格却找关系要房卡,错的是酒店经理和预订人不核实就同意,错的是前台把客人隐私当儿戏。可最后,承担后果的却是她。 婆家说“订了婚的女人不该跟别的男人喝酒开房”,哪怕有闺蜜陪着也不行。网上还有人说“她没防备心”,可谁能想到朋友介绍的人会来硬的? 谁能想到酒店会把房卡随便给外人?这些人不去怪施暴者,反而盯着受害者挑错,这不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吗? 就像有人摔倒了,不去怪路滑,反而怪人家穿高跟鞋;有人被偷了,不去怪小偷,反而怪人家带现金。 陈女士已经被侵犯了一次,还要被偏见再伤害一次,这才是最寒心的。法律判了汪某的刑,可社会对受害者的宽容,什么时候才能跟上? 酒店本该守好客人隐私的第一道门,却因为“熟人关系”破了规矩;婆家本该心疼她受了委屈,却因为“不好听”就退婚。 这件事根本不是“女人该不该喝酒”的问题,而是我们到底要让受害者忍到什么时候?到底要怎样才能让大家明白: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你们身边遇到过类似的偏见吗?如果是你,会怎么帮陈女士这样的受害者说话?
男子每次接妻子下班,其闺蜜总对他投以鄙夷目光。询问妻子后得知,妻子向闺蜜谎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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