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死人,主人竟说“狗自己咬的,跟我没关系”?这辩解真能脱罪吗?我们先来看这起

马俊哲律师 2025-10-18 21:16:40

狗咬死人,主人竟说 “狗自己咬的,跟我没关系”?这辩解真能脱罪吗?我们先来看这起发生在河南的悲剧。​

8 月 11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案例让人脊背发凉。高某在村头羊场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要知道这类犬在河南多地都属于禁养名录里的危险动物。更要命的是,这些狗早有 “前科”—— 多次扑倒咬伤他人,可高某压根不当回事,觉得大不了赔几百块打疫苗。他到底有多敷衍?狗笼直接放土质地上,底部连铁网都没有,跟地面的空隙大到狗能轻松钻出去,顶部也只是用建材板随便一盖。大家说说,这跟没关着有什么区别?​

悲剧还是来了。那天马某路过羊场门口,一只狼狗突然窜出,对着他的颈部和面部疯狂撕咬,马某当场就没了性命。面对警方调查,高某居然还恬不知耻地辩解:“人是狗咬的,狗自己跑出去的,跟我没关系!”​

这话真能站得住脚吗?我们再往下看。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上的过失。他明明知道烈犬有攻击性,之前也伤过人,却连最基本的防护都不做,这不就是疏忽大意吗?​

从法律层面讲,《民法典》1247 条早有规定,禁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主人必须担责,就算做了防护都没用。而高某这种情况,更符合《刑法》233 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 他应当预见狗会伤人却没预见,最终导致死亡结果,判六年六个月一点不冤。​

您可能会问,狗主人真能把责任推给动物吗?答案很明确:不能。法律早就把 “狗的问题” 定义成了 “人的问题”,尤其是烈性犬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义务。就像开油罐车要额外安检,养烈犬就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当您决定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时,就意味着要为它的每一个行为负责——笼子有没有加固?周边有没有警示?日常有没有检查?这些细节不是"麻烦",而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六年半的刑期,不仅是给马某家属一个交代,更是给所有养犬人敲警钟。自由的边界从来都是他人的安全,生命面前,没有 “与我无关” 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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