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网最无辜的人, 就是安徽那32户家庭了吧, 谁能想到,他们楼里出现了一个奇葩,把他们的房子都给整没了。 说起来,这些住户也是太难受了,自己辛辛苦苦挣半辈子买的房子,平白无故就被毁了,有理说不出,现在住也不是,不住也不是。 找物业,他们又瞎扯皮,明摆着就是不想管,让业主们自生自灭。 找罪魁祸首,那也没用啊,挖都挖了,墙体都开裂了,他还能弥补回来? 照我看,在这时候,这32户人就得团结起来,至少要把这家住户告上法庭,他这种行为明显已经是触犯了法律了,由法律来制裁他。 网友评论: 屋主,物业应承担主要责任,政府承担次要责任。屋主开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使整栋楼成危房,物业有告知权,监督权,政府部门有监管权。 看着都心疼!一辈子的心血买的房子,说没就没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邻里纠纷,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看不到吗,大型车进小区不要审查吗?动静那么大,小区里老人,闲人,物业,保安都看不到,非要挖到断裂才发现? 住在这栋楼里的住户平时进进出出的难道没人知道吗?只是现在人变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变得胆小怕事才使自己遭受这人祸了。 首先物业失职。他这不是一天那个垃圾量都是能看见的。物业应承担一定责任。要想把这个房子弄好,应该立刻请专业的加固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加固,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物业没收钱怎么让挖机入场?这么大工程不是普通装修没物业支持能干得了?丟个沙发大点的东西都要找物业花钱来处理,挖这么多土没物业支持出得去? 1,物业没有执法权,但是装修是需要物业审批的,施工队,机械进场,围挡等也是需要物业同意的 2,有基本常识的施工队,就不会接这个活!所以业主不是钱给的多,就是钱给多了! 3,业主第一被告,逃不掉! 32户联名将1、肇事者;2、物业;3、街道办事处一并作为“申诉对象”告上法庭,因为1、肇事者是主要责任就不细述了;2、物业负有“失察、失职”责任;3、街道办事处负有“领导不力”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维权! 哈尔滨那个砸断3楼承重墙的早不了了之了,3楼往上的全跟着倒霉,整栋楼价值2.4亿,拆除重建累计要小3亿,涉事业主与装修公司要是直接放赖也没好办法。 物业公司光说没执法权,那三百平的土方量,是头猪也能发现吧!物业,城管……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物业,政府和屋主肯定要承担所有费用,老百姓又没有做错事,房子就被毁坏,不可能让老百姓自己买单呀!赔偿房屋,这是最基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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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西西的
2025-10-15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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