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妾除了满足丈夫的生理需求和生孩子以外,还有另一个变态的作用,是后来有人无意间听长辈说漏嘴才知道的,说那时候小妾有时候是可以被“送出去”的,怎么说呢,像是一种交换。 在古代,小妾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制度性的不平等,她们既不是“外人”,也不是“家人”,她们是夹在这两者之间的“存在”,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财产”。 小妾不同于正妻,不具备法定配偶的权利,不能继承、不能主张财产、不能参与家族事务。 她们的地位类似于“家仆”,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仆人,仆人可能还有契约,有自由身,而小妾是被纳入家谱却不能改变命运的“人形财产”。 她们可以被转让,只要不是正妻,就可以被“赠与”……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秋天,北方某县。 当时的知县新上任,地方富商周老爷为了能保住手里的盐引生意,决定宴请这位新官。 席间觥筹交错,知县喝得微醺,突然来了句:“听闻周老爷府上有位小妾,姿容不凡,不知可否一见?” 这话听起来像玩笑,但所有在场的人都知道,这不是随口一说。 那是个讲究“人情世故”的时代,尤其在官场和商场的交界地带,送礼从不是只送金银,送人,才是更高阶、更“懂规矩”的操作。 周老爷手里的酒杯顿了一下,眼神一闪,心里有了决断,他点头,说:“回头让人安排。” 那位小妾叫阿娟,是他三年前从苏州买来的,才十七岁,她很安静,从不多话,长得清秀,皮肤白,连正妻都对她忌惮三分。 但这次,她成了筹码。 “明天一早,让阿娟去知县府上,帮几天忙。”周老爷轻描淡写地吩咐。 阿娟没有哭,她只是站在那里,低着头,手指搅着裙角,不敢看任何人,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她被送过去了,像一只精心挑选的猫,带着主人的体面与心机。 知县府里的日子,她从不提,后来她被送了回来,没有人问她发生了什么,只当她是出门小住了几日。 正妻没有说话,只是冷眼看她回来,把她的东西从原来的房间搬到了偏院,丫鬟们也不再叫她“二奶奶”,只叫她“阿娟姑娘”。 她坐在屋子里,一整天没有动,眼睛盯着窗外的落叶,不哭、不吵、不闹,仿佛灵魂已经被抽走,只剩下一具空壳。 这样的故事,不止一个阿娟。 在《清代家法研究》的记录中,就有一则案例:某地富户“以妾赠官”,事成之后即得盐引一笔,价值连城。 在《晚清笔记》中也有类似描写:士绅之间互赠小妾,作为“情义之礼”,甚至在文人圈中也被称为“风雅”。 这种“风雅”,背后是赤裸裸的交易,是权力与女性身体的勾连。 小妾不是人,她们是“物”,是可以被送出去、收回来、再送出去的“人形礼物”,她们不拥有自由,也无从选择命运。 正妻有名分,小妾有姿色,姿色在那个时代,是一种“资源”,是男人之间“交换”的工具,在没有现代法律保护的前提下,女性的身体被彻底物化。 更悲哀的是,这一切都被当时的社会所默许,甚至视为“正常”。 你也许会问,那些小妾的结局如何? 她们中的大多数,在这种“送出去”的过程中丧失了尊严,也丧失了未来,被送出去后,若得宠,或许能在新的地方苟延残喘。 若不得宠,可能沦为奴仆,甚至被转手再送,她们所生的孩子,也往往不被承认,不能继承家产,甚至要改姓,或被“抱养”。 那些被送回来的小妾,大多精神恍惚,变得沉默,眼神空洞,她们不再相信人,也不敢再奢望未来。 阿娟后来怎么样了? 没人知道,有人说她得了病,躺了一年就死了,也有人说她疯了,在后院天天画门,一笔一笔地画,仿佛那是通向自由的出口。 但无论哪一种,都不重要了,她的名字,不会出现在任何家谱中,她的墓碑,可能也只是一个无字碑,被草掩埋在某个角落。 小妾的命运,是那个时代对女性最冷酷的注脚。 她们不是妻,不是仆,不是人,是“社交货币”,是一个男人为了换来权力、地位、利益,而随时可以拿出来“使用”的工具。 最可怕的是,那些送她们的人,往往并不恨她们。他们甚至觉得自己是“厚道”的,因为“送人”比“卖人”听起来体面。 他们或许会说: “只是借几天,又不是不要你了。” “你去陪陪,是为我们这个家争光。” “你要懂事。” 但从来没有人问她们:“你愿意吗?” 很多人喜欢看古装剧里那些“妾室争宠”“宅斗翻盘”的桥段,却从不去想,那些被送来送去、笑着迎人入怀的女子,眼里藏着多少绝望与愤怒。 她们的名字,历史没有记下,她们的痛苦,被夜色掩盖,被家族的门楣挡住,被后人遗忘。 但真相不会消失,它只是藏在饭桌上某个不小心的“说漏嘴”里,藏在族谱空白的那一行里,藏在某个老太太临终前的叹息里。 历史从不是书上的文字,它也活在那些无声的哭泣里,活在那些被送出去又被送回来的影子里,活在阿娟不敢抬起的眼睛里。 她们也曾是人,只不过,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被当做人来看待。
古代小妾除了满足丈夫的生理需求和生孩子以外,还有另一个变态的作用,是后来有人无意
老阿七说史
2025-10-14 14: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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