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的一名保时捷车主,夜间在高速上行驶,没有注意到道路上的石头,发生

在下雒无畏 2025-10-12 21:40:05

2024年,上海的一名保时捷车主,夜间在高速上行驶,没有注意到道路上的石头,发生事故,修车等费用加起来超过17万元。车主认为自己交了高速费,公路管理方就应该保证道路安全,向管理方索赔。管理方认为,他们已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公路养护,事故的发生和他们没有关系,法院判了。 极目新闻10月11号报道,2024年11月29号傍晚,上海的秦先生开着保时捷走在沪奉高速的一个匝道上。   那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那一段路没有装路灯,加上弯道本身视线就不好,他没注意到路面上有块大石头。   等发现的时候,根本来不及刹车,车头直接撞了上去,车子底盘当场被撞断,失控蹭到护栏上,好好的车一下子就撞得不成样。   因为这个事故,秦先生光维修费就花了将近17万,找人把自己的车拉到修理店的救援费也花了1000元。。   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他认为自己上高速的时候交了通行费,高速管理方就该保证路面平平安安的,现在路上有石头没清理导致出事,这笔钱理该管理方赔。   高速管理方并不认可这个说法,他们说自己一直按国家规定做养护,事发当天不仅把整个路段双向都巡查了一遍,还安排了两次机械清扫,外加一次人工保洁,该做的流程都没落下。   他们还解释,虽然公路养护里说的“及时清扫”,但是他们不可能24小时盯着路面,随时随地清掉所有东西。   高速路那么长,总不能让工作人员一刻不停地盯着每一段,那样根本不现实。   管理方还提了两点,一是那块石头不算小,如果秦先生当时按匝道40公里的限速开,再多留意点路面,说不定就能躲开。   二是那块石头看着像建筑垃圾,大概率是前面的车掉下来的,真要找人负责,也该找掉东西的车主,不能因为找不到人家,就把责任推到自己身上。   两边说不到一块儿,秦先生只好把管理方告到法院。   一审的时候,法院看了管理方提供的材料,确定他们当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了公路养护。   法官还说,从常理来讲,要求养护部门全天无间断巡查、随时清理,是过于苛责了,最后驳回了秦先生的索赔请求。   秦先生不服,又上诉到二审。   他说管理方给的记录根本没证明全路段都扫到了,尤其是匝道这块,而且他们的巡查和清扫大多在白天,傍晚天黑后就没人管了,这本身就是漏洞。   更重要的是,自己交了钱就该享受安全通行的服务,现在出了事故,不管管理方用了什么养护方法,本质上就是没尽到义务。   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理由是秦先生没能拿出证据证明管理方没做好工作,他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缺乏足够依据。   秦先生这事儿不是独一份,之前别的地方也有类似情况,但判决结果不一样。   比如北京有个类似的案子,法院觉得管理方没法证明自己尽到了清理和警示义务,让管理方承担了30%的责任。   不过秦先生这个案子,两审下来都是他败诉。   说到底,核心还是“高速管理方的安全义务到底该做到哪一步”,是只要按规定定期巡查清扫就行,还是得保证路面随时没有任何障碍物?   现在法院的态度很明确,“及时”不等于“随时”,不能用“随时清理”这个不现实的标准去要求管理方。   对车主来讲,上高速走匝道的时候,一定要按限速开,多观察路面情况,别等出了事故才后悔。   对高速管理方来说,虽然不用随时清理,但可以多关注傍晚、夜间这些视线差的时段,重点路段多巡查几遍,尽量减少风险。   普通车主也得留意,别让车上的东西掉在高速上,免得给别人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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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Lebron

Leb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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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22:38

还好人没事。如果人受伤或者更严重的情况,谁该负责?

在下雒无畏

在下雒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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