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外卖小哥闯红灯后撞上了一辆宝马车,交警认定外卖小哥全责,4S店给宝马车做了定损,损失为4800元。可外卖小哥不同意赔偿这么多,他以法律并未规定非机动车要赔偿机动车损失,以及自称是弱势群体为由拒绝赔偿。最终,双方闹上了法院。 在湖南衡阳,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意外地成了一面法律与人情的“照妖镜”。这起事故本身不复杂,但它激起的涟漪,却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一个老问题:当“弱者”身份和“过错”事实摆在天平两端,法律究竟会倾向哪一边? 事情经过颇为简易。外卖员刘某骑行时贸然闯红灯,毫无缓冲地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宝马车猛烈相撞,那碰撞之势着实惊人。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凭借专业能力与严谨态度,将责任划分得清晰明了。经认定,此次事故中刘某需承担全部责任。 可到了赔偿环节,剧情开始跑偏。面对4S店开出的4800元维修单,刘某给出了两个拒赔的理由:第一,我是“弱势群体”;第二,哪有非机动车赔机动车的道理? 这套逻辑听着耳熟,但它在法庭上根本行不通。法院的判决依据是《民法典》第1165条,这条法律的核心就一个字:“错”。谁有过错,谁就承担责任。法律看的是你闯红灯这个行为,而不是你的职业或者收入。 网上的评论说得更直接,有人觉得这简直是强词夺理,正因为知道自己“弱”,才更应该把规则当回事,而不是把“弱”当成违法的通行证。 赔偿金额也成了争议点。刘某觉得4S店收费太贵,不合理。但法院认为,车主王某有权利选择去能保证维修质量的地方,让自己的车恢复原样,这是《民法典》第1184条保障的合法权益。 针对有人提及的机动车即便无责仍需承担不超10%责任这一说法,法院作出了解释。那条法律的初衷是人道主义,可在这起事故里,宝马车主王某完全是无辜的“受害者”,让他再掏钱,于法于理都说不通。 更有趣的是,舆论场上有人戳破了“弱势”的标签,指出有些外卖员年入二十多万,远超普通白领。这说明,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职业去预判一个人的经济能力,法律更不会这么做。 此案件历经一审与二审的漫长诉讼,两度裁决竟如出一辙。最终,上诉被无情驳回,原判依旧岿然维持,结局令人唏嘘。法院用两次判决,坚定地传递了一个信号:法律保护的是守规矩的人,而不是迁就违法还博同情的人。 实质上,法院此次判决乃是向“我弱我有理”这般的道德绑架坚决说“不”。这一判决彰显公正,有力驳斥了此类不当观念,传递出法治社会的理性与正义。这个结果,赢得了网友们的一片叫好,大家普遍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交通事故,最终却给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告诉我们规则的底线,不容任何“身份”践踏。
两个女儿葬身火海,5天后妈妈走了,广西高速车祸,真相引众怒2025年10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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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宅男
你弱都敢闯红灯撞宝马,要是你强还不去撞坦克?
用户10xxx40
[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