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网上约了女网友,两人达成850元开房交易后,男子便来到女子住处,

大彬叔叔 2025-10-11 17:51:22

陕西西安,一男子网上约了女网友,两人达成850元开房交易后,男子便来到女子住处,结果此时却突遇有人敲门,女网友慌不择路打算从12楼阳台跑到11楼,结果却不小心摔了下去,事发后,女网友家属将男子告上了法院索赔33万元。 据悉,男子俞某单身,平时也没有什么爱好,就是喜欢约会女网友并付费,让女网友提供服务。 事发前,俞某和刘某就有过有偿性服务的经历,这一次,俞某打算再次发生,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刘某就转介绍给了柴某。 于是,俞某在认识了柴某之后,就付了300元打算和柴某进行不法交易,等刘某领着俞某来到柴某住处后,此时遇到了有人敲门。 为了逃避调查,三人相互了解了各自身份信息后,打算分头逃离,柴某则直接从12楼阳台翻了出去,打算通过12楼阳台到11楼,结果就在逃离的过程中,柴某不小心翻了下去,直接摔到了1楼当场身亡。 经过调查,在柴某逃离的时候,俞某和刘某拿着床单一头,柴某则抓着另一头往下挪动,在挪动时坠楼身亡,所以,在柴某家属看来,俞某和刘某对此是存在过错的,于是,其家人便将两人告上了法院索赔30余万元。 有人说,柴某是自己掉下去的,那么其他两人还要担责吗? 还有人说,关键是谁敲的门没有说清楚,是来调查的人还是朋友什么的,怎么会因为这么小小的违法行为,就逼死了一条生命?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无论是卖的还是票的,都要面临15日行政拘留以下的罚款,同样需要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刘某而言,由于她第一次接受了俞某的违法服务,后续又帮着俞某介绍,所以,对刘某来说,她是两个违法行为,那么,刘某的处罚是最重的,可面临最高20日行政拘留以及最高1万的罚款。 当面临处罚时,柴某选择先从12楼阳台躲到11楼,在刘某和俞某的帮助下,却直接失手摔了下去导致了死亡。 那么,原则上来说,刘某和俞某的帮助,客观上导致了柴某的死亡,也就是说柴某得死亡和刘某和俞某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据此,刘某和俞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和俞某承担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即赔偿受害人家属33万余元。 其实,既然选择了做违法的事情,也没有必要选择逃跑,毕竟,被抓了之后,除了丢人外,也就是15天的拘留,也不会被判处死刑,而选择高危的逃离方式,最终却搭上了性命,真的是得不偿失。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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