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广东德庆,一男子重病住院却没钱做手术,妻子为给男子做手术,在网络平台上筹集善款,可刚凑够4万元,男子就突然病逝了。男子去世后,男子父母认为这4万元善款是男子的遗产,要求妻子交出来,在被男子拒绝后,男子父母直接将儿媳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在广东德庆,一笔四万多块钱,经历了身份的三次巨变。它起初是救命的希望,后来成了撕裂家庭的导火索,最后在法庭上,被彻底重新定义。这趟旅程,不只关乎一个家庭的悲欢,更像是一堂给全社会上的公开课。
这份款项的背后,凝聚着千千万万个素不相识之人的善意微光。故事要从2021年说起,德庆一位姓李的农民大哥(也有报道称姓梁)查出了癌症。对于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家庭来说,这无疑是天塌了。积蓄很快见底,后续治疗费更是个无底洞。
走投无路之下,他的妻子听从病友建议,在“某某筹”上发起了求助。她把诊断书、治疗方案、家庭情况,所有能证明的东西都放了上去。亲戚朋友们帮忙转发,一时间,来自四面八方的善款汇集起来,暂时解了燃眉之急。
可谁也没想到,命运如此残酷。大哥入院治疗才半个多月,病情就急转直下,人还是没抢救回来。处理完丧事,妻子一核算,发现众筹款还剩下四万出头。
悲伤还没散去,新的风暴就来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就是逝者的父母,知道了这笔剩余款项的存在。他们认为,这钱是给儿子的,那理应就是儿子的遗产,得拿出来跟儿媳、孙子孙女一块平分。
曾经象征着希望的“救命钱”,瞬间变成了引发家庭内战的“争议款”。妻子当然不同意,她觉得这钱是大家捐来治病的,有特定用途,不是白给的。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老人把儿媳和两个孙辈告上了法庭。
今年9月26日,德庆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判决。法庭上,双方都拿出了证据。老人这边是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自己有继承权;妻子那边则是筹款页面的截图、各种开销票据,证明钱的来龙去脉和用途。
法院的判决逻辑非常清晰,直击要害:这笔钱,根本算不上遗产。
《民法典》说得很明白,遗产是“个人合法财产”。但这笔众筹款,从头到尾都有个明确的附加条件——治病。也就是说,患者一家只拿到了这笔钱的使用权,而不是完整的所有权。人没了,治病这个“义务”也就无法履行了,钱自然不能变成私产。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捐款人的善心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希望钱能用在刀刃上。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老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给这笔钱的“身份”盖了章。
当然,事情到这还没完。妻子原本打算用这笔钱先还掉治病欠下的债,这想法虽然人之常情,但其实也偏离了捐款的初衷。
法院给出了更合理的建议:参照《慈善法》的精神,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这笔钱应该回归公益,用到和原来目的相似或相近的慈善项目中去,比如帮助其他的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