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安大队长突发脑梗,休养2月后,返岗竟被降为普通保安,月薪从7000砍至

豌豆大说法 2025-10-08 17:45:40

重庆保安大队长突发脑梗,休养2月后,返岗竟被降为普通保安,月薪从 7000 砍至 3400,男子怒吼 “落差太大,我的脸往哪放”,本以为是公司无情,没想到背后藏着 “软裁员” 套路,网友:做队长的时候,欺压保安多了,现在自己来做保安了,有点害怕了 张师傅在重庆一家公司当保安大队长,别看是 “大队长”,也是基层实打实干出来的,底下几十号保安得他管,园区里的安保巡逻、应急处理都得他盯着,熬夜加班是家常便饭。 付出有回报,他每个月能拿 7000 块工资。在 2025 年的重庆,保安这行能拿到这个数,那绝对是对得起他这份辛苦,也能看出来公司之前对他多认可,不然也不会把这么关键的岗位交给他。 可老话讲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年7月份前后,他突然得了脑梗塞。这病可不是小毛病,轻的头晕手麻,重的可能瘫在床上动不了,别说上班了,连日常走路都费劲。 他赶紧按规矩跟公司请假,在家一歇就是 2 个月。 这俩月里,他一边吃药康复,一边心里肯定打鼓,咱普通打工的,上有老下有小,房租要交、房贷要还,孩子学费、老人医药费哪样不要钱? 俩月不上班,家里的日子都得紧着过,谁能不着急? 好不容易熬到9月份,他觉得身体好得差不多了,能回岗干活了,兴冲冲去公司报到,想着接着干他的大队长。 可公司一句话,直接把他浇了个透心凉:大队长的位置有人了,你先去当普通保安,工资按 3400 块发。 这话一出来,换谁不得懵?自己没犯半点错,就因为生了场病,岗位没了不说,工资直接从 7000 砍到 3400,一下少了 3600 块,差不多砍了一半还多! 他当场就跟公司掰扯,说自己身子骨能扛住大队长的活,可公司根本不给商量的余地,在记者的帮助下,公司讲后期沟通之后,再和张师傅谈谈。 我们也希望能有一个好的沟通结果。 有重庆本地的网友说:“我就在物业当保安,普通保安一个月顶天 3500,大队长 7000 是正常价,这哪是降职啊,分明是把人从山顶直接踹到山底,太欺负人了!” 还有做 HR 的网友忍不住吐槽:就算员工病好后干不了原岗位,按规矩也得坐下来商量调岗,工资也得跟新岗位的行情匹配。 更有懂法的网友直接亮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写得清清楚楚,病好后能胜任原岗位的,公司就得恢复原岗位;不能胜任的,也得安排合适的活儿,哪有不商量直接降职降薪的?这就是违法! 我们从3个方面解析这个事: 问题1:张师傅病愈后能胜任保安大队长岗位,公司却不恢复其原岗位,违法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满病愈能胜任原岗位的,公司应恢复原岗位。 张师傅按规定休 2 个月病假且病愈后明确表示能胜任大队长工作,公司未举证其无法履职,反而直接替换岗位,未恢复原岗位的行为违反该规定。张师傅可要求公司按原岗位安排工作,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2:公司未与张师傅协商就将其降为普通保安、降薪至 3400 元,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公司未与张师傅沟通协商,单方面将其从月薪 7000 元的大队长降为 3400 元的普通保安,既无书面约定也无合理依据,符合重庆法院认定的 “单方降薪违法” 情形,张师傅可主张补发工资差额。 问题3:公司将张师傅薪资从 7000 元骤降至 3400 元,降幅超 50%,即便调岗合法,这样的降薪也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调岗后的薪资应与新岗位职责、强度匹配,降幅不宜明显不合理(通常不超过 20%-30%)。 张师傅从保安大队长调至普通保安,薪资从 7000 元砍到 3400 元,降幅达 51% 以上,远超合理范围。即便公司能证明调岗合法,降薪也需符合新岗位行情且幅度合理。这种降薪因 “幅度明显不合理” 且缺乏依据,仍可能被认定违法,张师傅可主张补发薪资差额。 这事不只是一个人的遭遇,更是戳中了千万打工者的心病:咱生病了,能不能不用操心工作没了、工资降了? 法律是有规定,可不少公司就是钻空子,觉得普通员工耗不起仲裁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遇到这种糟心事,别忍气吞声,该留的证据留好,该维权就维权,咱凭本事吃饭,没做错事就不该受这委屈。 说到底,公司要想长久发展,得把员工当人看,别总想着耍小聪明占便宜。“人心齐,泰山移”,员工心里暖和了,才会好好干活,公司才能越来越好。 最后也希望这位重庆的保安师傅能维权成功,讨回自己的公道! 信息来源: 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 2025-10-7 9月中旬,重庆九龙坡区,张大哥说,他本来是一个保安大队长,就因为生了一场病,被降职成了普通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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