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按份共有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能否逃避债务? 本案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07 21:50:51

婚后购买按份共有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能否逃避债务? 本案系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的形式将某一特定共有财产约定归一人所有,实质系为了逃避债务而实施的无偿处分行为,应予以否定性评价。如该无偿处分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请求撤销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在撤销权诉讼中同时请求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务人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履行到期债务等法律后果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但为了逃避债务,以无偿或低价等方式转让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财产转让行为;如果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还将承担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天天读案例超话湖南曾律师lawyer z的法师修炼日志

0 阅读:0
婚姻家事法观止

婚姻家事法观止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