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苏南通,一对夫妻想做生意,把房子抵押到典当行抵押了100万元,典当行转钱

魔法云骑 2025-10-07 21:07:16

离谱!江苏南通,一对夫妻想做生意,把房子抵押到典当行抵押了100万元,典当行转钱的时候,扣了2.5万综合费,只给了夫妻97.5万,可万万没有想到,生意不好,到了赎房日期,俩人没钱,夫妻俩跟典当行商量,先付利息,等凑够钱再赎房,谁知付了4年,仅利息付了159万,夫妻俩实在还不起了,典当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还100万本金,再按36%的年利率付剩余利息,夫妻俩懵了,我们都还了159万了,怎么还欠这么多?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结果令人意外! 孙某和钱某俩人是夫妻,十几年前,俩人干了一件离谱的事情。 那个时候,夫妻俩还年轻,看着别人做生意发财,夫妻俩忍不住也想投资个小项目。 按照他们的预期,只要把本金投入进去,好好的经营,很快就能获得大笔的利润。 可思来想去,都是空的,手里没钱,项目就不能启动,二人想去借钱,可亲戚们水平都差不多,谁也拿不出本钱,眼睁睁看着别人挣钱。 孙某钱某一打听,某家典当行可以典当东西,他们回家一看,只有房子值钱,俩人狠了狠心,决定把房子典当出去。 俩人来到典当行里,向老板说明了来意,双方签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100万元,把房子抵押给他们。 可夫妻俩着急用钱,压根就没仔细看过合同,合同里有两个条款,第1款是: 月利率加月综合费率合计3%。 按照这个算法,年利率就是36%,高的无边无檐,夫妻俩却毫无知觉。 第2款是,如果没能按时赎房,每天要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加上这一条计算,年利率高达180%! 夫妻俩瞪着双眼,愣是对合同看都没看,签完合同就等着拿钱,满心里都是去做生意。 可合同签完,典当行只给了他们97.5万,扣除的2.5万是综合费用。 夫妻俩毫不在乎,在100万里,2.5万只算是个小钱,夫妻俩眼都不眨,我们要赚的是大钱! 他俩心里想着,只要资金开始运转,项目肯定能够赚钱,等赚到的资金回笼,立刻就能把房子赎回来。 至于那点利息,应该没有多少,只要能赚钱,利息根本不算什么。 俩人立刻行动,满怀着希望开始经营,谁知经过一番努力下来,俩人发现,项目根本不像预期中挣钱。 时间一晃,到了赎房子的期限,可是钱没赚到,俩人大眼瞪着小眼。 房子如果不去赎回,那就成了一份绝当,如果成了绝当,典当行就能随意处置房子。 可房子是老屋,说什么也舍不得被人拿走,俩人跑去和典当行商量: 你先别卖我们的房子,我们先给你按时归还利息,等钱到位,我们立刻就来赎房。 谁知这样,刚好入了圈套,老板嘿嘿一笑,自然而然点头答应。 从此后夫妻起早贪黑,赚来的钱都还了利息,不知不觉还了4年,4年合计还了159.03万。 这账算来算去,怎么都还不完了,夫妻俩精疲力尽,可是利息还是不断的增加。 他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了,为啥利息能这么高,当初他们一共就借到手97.5万,4年还的利息早已经远远高出本金。 夫妻俩熬的憔悴不堪,实在没了办法,跑到典当行告诉老板,我们实在是还不动了。 老板立刻变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敢不还钱,等着吃官司吧! 典当行告到法院,要求夫妻俩先把100本金还了,另外,还要按照36% 的年利率,支付他们剩余的利息,另外还有综合费用。 孙某钱某顿时傻眼,我们都还了159 万了,怎么还欠这么多? 谁知一审判决,要他们归还典当行98.2万,外加各种后续费用。 夫妻俩看到判决,情绪几乎都要崩溃了,判决太不公平了,夫妻俩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670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本案中,典当行在出借100万元时,预先扣除了2.5万综合费,实际只给了夫妻97.5万,按照该条规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数额97.5万作为本金来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680条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本案中,典当行与夫妻约定的月利率加月综合费率合计3%,年利率达36%,还有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年利率高达180%,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属于高利放贷,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应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676条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虽然本案中夫妻二人与典当行约定了较高的逾期违约金,但该违约金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照合理的利率标准来计算逾期利息,即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经过计算,按照97.5万的本金,24% 的年利率计算,夫妻4年应该支付典当行利息57.6万。 夫妻俩在4年之内还了159.03 万,扣除利息,还剩下的98.4万。 而他们接到手的本金只有97.5万,他们还的钱早就连本带利,还多还了一些。 二审判决,驳回了典当行的所有诉求,孙某钱某不用再还钱!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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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乌龙院

乌龙院

101
2025-10-08 01:15

开典当行的这不是黑社会嘛

用户23xxx01 回复 10-08 11:57
典当担保这种本来就是黑色人员转型来的!

青山精神病院主治医师 回复 10-08 18:06
典当行前身是以前黑社会的游戏厅赌坊,现在又名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都是黑社会地痞流氓的窝点[滑稽笑]

KM

KM

44
2025-10-08 01:09

没有关系,你敢开典当行吗?

zxyemoren 回复 10-08 04:28
主要是非法高利,国家是否处罚,不然就是借高利的是否能反告放高利贷的?

用户10xxx73

用户10xxx73

38
2025-10-08 02:48

一审怎么过的?业务能力就这水平?

小白杨 回复 10-08 03:10
段子。别认真

用户62xxx65

用户62xxx65

26
2025-10-08 03:21

坑一个算一个,坑不了也没事,毕竟坑人不需要成本

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

21
2025-10-08 02:22

有抵押物为什么不跟银行抵押贷款?

用户84xxx78 回复 10-08 11:28
应该证信报告有点问题,银行就通不过

losting

losting

15
2025-10-08 10:57

一审负责收数和乱判,这样二审下来受害者比较容易接受一点,往往不再上诉。比如这个案子,本来应该可以返还13万的,现在直接不用还两夫妻都欢天喜地了。

舜岸文化老黄

舜岸文化老黄

10
2025-10-08 02:07

为什么一审好像都……

与你同行

与你同行

7
2025-10-08 11:40

非法借贷,事实清楚,不应该把典当行的人抓了吗?

我心飞翔

我心飞翔

6
2025-10-08 00:56

👍👍👍

小城网客

小城网客

6
2025-10-08 08:40

拿着判决反告回去,要求典当行归还多还的利息

用户14xxx40

用户14xxx40

6
2025-10-08 09:16

典当行银行设圈了

故乡的石板路

故乡的石板路

6
2025-10-08 09:49

反告典当行合同诈骗罪。

家里蹲大学优秀毕业生

家里蹲大学优秀毕业生

6
2025-10-08 12:23

典当行是脑子不清楚,不知道自己放的高利贷啊?国家是不支持高利贷的,他还敢去告法院。。。。一审法官也是水平太差,国家法律不支持高利贷的,他还能判成那样?也是极品

咫尺天涯

咫尺天涯

5
2025-10-08 12:18

四年能还160万,干什么不行?

呼啦啦

呼啦啦

4
2025-10-08 18:44

典当行的合同条款,就没有法律来约束吗?

哪是哪

哪是哪

4
2025-10-08 13:47

如此强盗,将人往死路上逼,怎么不严惩?!万恶的资本!

WJY

WJY

3
2025-10-08 18:23

一审[点赞]

c 【移动办宽带】

c 【移动办宽带】

2
2025-10-08 12:21

打黑除恶应该把这些打了

虚拟幻境

虚拟幻境

2
2025-10-08 09:20

吸血

老虎

老虎

2
2025-10-08 16:22

就这智商老老实实打螺丝吧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2
2025-10-08 18:31

典当行!跟银行一个角色!

闭不上眼

闭不上眼

2
2025-10-08 13:09

不用还钱了,关键是房子呢?赎回来了吗?还是归典当行了?

用户99xxx74

用户99xxx74

2
2025-10-08 03:52

高利贷

深度锐评

深度锐评

2
2025-10-08 14:07

典当行这种旧社会的行业怎么还有

寂寥山雀

寂寥山雀

2
2025-10-08 13:35

高利贷不用判刑吗?

蚁洞辣几

蚁洞辣几

1
2025-10-08 14:47

房子呢?还给夫妻俩了?

用户18xxx58

用户18xxx58

1
2025-10-08 10:55

一审二审都是法官大人判的,只是结果不同。

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

1
2025-10-08 10:59

基本上都是黑社会。

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

1
2025-10-08 12:09

这么高的利息?为什么不去银行抵押?

狂奔

狂奔

1
2025-10-08 10:45

这两口子也是奇葩

爱上你的一切

爱上你的一切

1
2025-10-08 15:13

当初要是这么拼,也赚钱了

海阔天空

海阔天空

1
2025-10-08 19:15

当铺本来就是九出十三归,各地当铺都是涉黑背景

文文

文文

2025-10-08 11:56

打官司吧。可以不用还了

用户75xxx03

用户75xxx03

2025-10-08 07:02

那么一审为什么要那样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