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53岁男子爱好打牌,一上牌桌就像着魔了一样,他的老父亲母亲表示,为了打

梅姐说法 2025-10-04 16:10:12

河南商丘,53岁男子爱好打牌,一上牌桌就像着魔了一样,他的老父亲母亲表示,为了打牌,他撒谎成性,家都快散了,家庭的压力全部给了年迈的父母。可男子并不认为自己错了,觉得自己只有这一个小爱好,合情合理。 据小莉帮忙报道,近日,一对老夫妻找到调解员,希望他可以劝导自己那个没有出息的儿子,让他改掉自己嗜牌如命的习惯。 据这对老夫妻透露,他们的儿子在以前的时候表现的还算差强人意,那个时候的张某在县城里忙着一些生意上的事。 然而,生意场太复杂,最终儿子一下子亏了20多万,后来还是自己老两口帮他解决了这个麻烦。 据张父表示,他为了替儿子还款,已经压力够大了,哪知生意失败后,儿子居然迷上了打牌。 儿子有时候一天输个百八十块,有时也会赢个百八十来块,在近些年,儿子对自己的这个爱好更加着迷了。 有一次,张父在家中看电视,在这时张某找到张父,要他帮忙给自己带一下儿子,说自己要去理发。 善良的张父同意了,哪知张某一走,直到晚上11点都没有回来,原来,他是假借理发来找机会泡牌桌。 张父张母表示,这样撒谎骗人的事情有很多。 调解员劝导张某找点其他爱好,可张某也非常痛苦,他表示打牌是他的一个爱好,他认为自己打牌又没有花太多的钱,父母对他实在太苛刻了。 张某越说越激动,他甚至赌气表示,以后不再去打牌了。 可张父张母却表示,张某这样的保证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之前张某也多次向他们表示今后不再打牌了,但即便写了几份保证书,他都没过多久便破戒了。 此时张某非常委屈,他告诉调解员说,他打牌是为了娱乐一下,并不是一心沉迷于打牌。 调解员有些看不下去,连连和他讲道理,说他的这个娱乐要考虑一下其他人的压力,因为家人都因此担惊受怕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张某的这一行为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属于赌博行为。 而娱乐行为则是不属于赌博行为。娱乐行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亲属、同事、邻居、朋友等熟人之间进行,带有小额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 在本案中,张某的打牌行为是在朋友之间进行,同时打牌的资金数额也够不到赌博的标准,因此张某的这个爱好是合理合法的,他可以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权益下,继续保留这个爱好。 那么,张某的家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分析?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张某为了打牌,居然欺骗父母,让他们来给自己带孩子,甚至打牌打到晚上十一点,这种行为属于没有履行家庭成员责任的行为。 父母早已年迈,张某本应孝敬父母,但他却整日以打牌为乐,没有任何的家庭责任心,作为家庭成员的重要组成,张某应该要把家生活放在第一位。 张某应该如何处理好爱好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张某的打牌行为是没有违背法律的,在日后,他也要恪守这一原则,不过张某的爱好却让家人处于痛苦的状态,与传统公序良俗相违背。 最终,经过劝说和调解,张某表示愿意戒掉自己的这个毛病,和父母互相握手言和了。 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37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