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女子俞某在家中熟睡时,突遭一名陌生男子潜入家中。男子将麻醉布条蒙在女子脸上,致使她昏迷不醒。随即,男子开始实施静脉抽血行为,幸亏俞某的丈夫及时回家并成功制止了这一恶性事件。报警后,男子被警方成功抓获,但他的作案动机和背景却令人震惊。最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决了男子。 本案引发了公众对隐私侵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犯罪动机的关注。通过本案例,我们将探讨相关法律条文,深入分析这一案件的法律性质和处理方式。 在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性质十分严重,但其动机却令人瞠目结舌。李某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称,他有一种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抽血的特殊癖好,此行为不仅极具侵犯性,也触及了法律底线。显然,李某某的作案动机纯粹出于个人心理需求,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心理障碍犯罪。 但不管其动机如何,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明显的违法犯罪,尤其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侵害人对其住宅的支配权,还危及了个人的隐私和安全。在本案中,李某某未经俞某及其丈夫同意,深夜闯入其住宅,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院认定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对其进行刑事追诉。 根据《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更重刑罚。在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属于在住宅内实施侵害行为,且有多次前科,法院根据累犯的原则,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 除非法侵入住宅外,李某某的行为还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依法可处罚金。李某某在非法进入俞某家中后,对其实施麻醉,并进行了静脉抽血行为,虽然这一行为未造成严重伤害,但在法律上依然构成对他人身体的侵害。 伤害罪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限于肢体伤害,精神、身体上的不适和影响也是伤害的一部分。李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俞某的身体完整性,并造成了心理创伤。 李某某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俞某身体的轻伤或重伤,但考虑到其累犯身份和严重的心理问题,法院对其判决时予以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某某此前多次涉及类似的犯罪行为,包括侵犯隐私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些犯罪行为的前科使得他的刑罚更加严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对李某某的自首行为给予了一定的减轻。李某某在被警方抓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 这一案件的另一个重点是侵犯隐私和社会安全问题。李某某的行为不仅仅侵犯了俞某的身体,还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在现代社会,公民的隐私权受到《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生活领域的支配权,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通过此案件,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安全的缺失和犯罪行为的泛滥。李某某选择在深夜潜入他人住宅,对女子实施非法行为,不仅让被害人身心受到创伤,也对邻里关系产生了恐慌,促使更多人加强了家中安全防范措施。 李某某的案件让我们再次反思社会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无论犯罪动机如何,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制裁。法律不能容忍任何侵犯他人生命、身体、隐私的行为。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注和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此案件的法律解读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犯罪动机的极端性,也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在法律的严密保护下,公民的个人隐私与社会安全应当得到同步保障。
江苏扬州市女子俞某在家中熟睡时,突遭一名陌生男子潜入家中。男子将麻醉布条蒙在女子
深度程磊
2025-09-30 15:18:37
1
阅读:73112
平常人
惯犯了才判2年,少了一个0了法官。
海盗 丁康 回复 10-02 07:51
这事虽然说国家不提倡,可还是多判了七百二十天。
宁winny 回复 10-03 23:13
对,出来了还是这毛病估计也治不好
坨坨龙
真的假的?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检察官业务有问题,出现了漏罪。 乙醚这些麻醉类药物,他是怎么买到的? 购买保存使用违禁药品是不是一条罪? 这个也要加刑的。
夜雨 回复 10-01 14:14
lasthero 回复 10-01 07:16
感觉乙醚不行
昨夜星辰
比掏鸟蛋轻松多了!麻醉药品哪儿来的
木心青未了
主要是抽血的目的是什么
瓦尔登湖 回复 10-03 17:44
大概是配型
国宝 回复 10-02 20:45
得砍手
songzz
抽血这事值得深究
执迷不悔
只判了2年?
浮生 回复 10-01 08:25
有证
用户10xxx90
判的太轻了
光&影
ai.瞎编乱造,既然丈夫回来制止了,又何来自首呢?
周伟
回家做毛血旺吗?
用户13xxx87
不关门睡觉?开店做生意?
用户10xxx72
这种玩意儿遇到应该当场打死!
阿白 回复 10-01 15:36
应该把胡编的乱棍打死
朦胧晨曦
这家伙应以违反共同安全罪,故意杀人罪判死刑。因为他的行为超过贩毒品人的罪行了。贩毒是要去买,而他是强行撞入他人住宅,强行麻醉进行抽血,是故意致人死地的行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判死刑吧!
三位一体
造谣是犯罪行为
米饭
诡异的案件,才判2年,应该还有背后的一些细节没说明白!🤔 普通人你去哪里弄麻醉品?普通人你懂静脉抽血吗?……
狐狸
真是畜生禽兽不如!把人迷晕了居然玩抽血!!放着一屋子财物和眼前的女人!你都不如一只猴子,最起码知道把七仙女定住去偷桃。
阳光灿烂的日子 回复 10-02 08:14
孙猴子对七仙女没兴趣是因为她是母的
用户18xxx57
感觉瞎扯
咫尺天涯
想喝血了?没地方买,自己抽热乎的?
三脚猫
这种行为判了太轻!
用户10xxx51
为什么不说女孩的血型呢,熊猫血每年都失踪不少,有病都不敢去医院,信息谁泄露的???一些人为了年轻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啊
相信缘分
杀头
养心__
静脉抽血还不管严重伤害?天啊没消毒,想干什么?太可怕了应该法律上有漏洞吧
蓝天
对社会危害大,判轻了。
用户10xxx93
危害极大,并且会引起社会恐慌,这种人应该判无期
用户17xxx09
吸血鬼?
圆滚滚与胖嘟嘟
要吸血吗?
在路上
95%酒精加浓硫酸,蒸馏出来的就是乙醚
momo
这,现代吸血鬼出山了?[???]
AAA
是抽血去卖吗?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其实他会不会是一个僵尸?况天佑、况复生、山本一夫这几个都是二战时隐藏下来的,既然他们可以躲过,其他的应该也有吧?我怀疑就是僵尸,为免暴露没有咬活人,所以用的是迷晕人后抽血。
曲径蜿蜒橙红间黄绿
犯罪行为这么恶劣,至少要判15年以上。这种变态佬2年后出来还会继续犯罪。
PPT
啥时候的新闻?小编吃饱了现编得吧
从河流到海洋
看见立马看见什么拿什么往死里攻击!这是正当防卫!
用户10xxx47
门难道没有关吗!怎么进的门
有待研究— —
他想抽多少?他工具消毒了吗?
用户10xxx82
他在传播爱滋病毒,是美日间谍[墨镜][墨镜][墨镜]
龙傲天的七舅老爷
比孙猴子都不如
此账号已注销
感觉就是个故事会里的故事![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小白小
这么严重的犯罪才判2年?好歹关二三十年啊这么危险的人
用户10xxx29
应当场打死凶手
用户85xxx89
判太轻了
taoniu0
现代伯爵。
无法释怀的流年
这家伙应该死刑,狗能改得了吃屎吗
用户10xxx25
判重了。我每天都被蚊子抽血,也没人管
飒飒秋风生 愁人怨离别
想到了嗜血法医
,赤水情深
真能编舞蹈
二师兄
我们扬州没有听闻有此类案件此!!
用户10xxx55
修炼成仙
用户14xxx91
夜入民宅偷东西还能理解,可将人麻醉抽血就太恐怖了!不知抽血干嘛用,是抽一点点还是把全身的血抽干?瑟瑟发抖!
用户86xxx74
判2年?这是得有多
用户17xxx03
才两年,掏个鸟巢也不止这点吧?
浮云悠悠
有这爱好可以干护士或者在血站工作
用户13xxx70
判两年?判两百年还差不多!
用户21xxx62
抽血为了自己兴趣 有说服力吗
用户10xxx89
故意杀人吧
用户10xxx55
这是变态且是惯犯判两年。
MR
卧槽,真是无奇不有
用户86xxx38
危害别人的生命。应该死刑。
用户45xxx35
有多次前科还不算“情节严重”?那该怎么理解“情节严重”?
用户14xxx22
[哭笑不得]这跟把一个漂亮的女人迷倒了,脱说衣服之后,这家伙跑去剪衣服的扣子有啥区别?
清风徐来
涉及到麻醉品,就是麻抢
用户10xxx32
费这么大事,图什么呢??
点击设置昵称
他应该是个对林正英电影着迷的人
用户11xxx74
好人难做,坏人好做!这社会![大笑][大笑]
快乐人生
把他打死
it
变态
用户10xxx08
应判十年以上,这比杀人还恐怖!
大忽悠
吸血鬼行为,罪行严重,判2年太少,判20年太重,判10年正好。
心业
至少应该十年以上
为民
吸血鬼
热情火车
他抽人家血的目的是什么?
风灵无畏
真它奶奶的有吸血鬼!
大剑无双
受害者估计气炸了,都迷晕了你居然只抽我血?我得多没有魅力啊
飞翔
二年太少,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