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友去世后,男子自愿赡养女方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了20多年。可女方父亲临终前,突然留下公证遗嘱:把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自己的大女儿。男子傻眼了:我们之间明明签了赠与协议,你们两老口把2楼的3间房给我了的。双方对簿公堂,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男子意外。 20多年前,张明的女友小玲不幸因车祸去世。失去爱女的李大爷夫妇悲痛欲绝,张明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如果那天我去接她就好了..."张明总是这样想着。 为了弥补内心的愧疚,也为了完成对小玲的承诺,张明主动提出要赡养李大爷夫妇。起初,李大爷夫妇并不同意:"你还年轻,应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但张明坚持道:"小玲走了,你们就是我的亲人。让我照顾你们,也是在照顾小玲的一部分。" 就这样,张明搬进了李家,开始了长达20多年的共同生活。他细心照料二老的饮食起居,陪伴他们看病就医,节假日还会带他们出去旅游。李大爷夫妇也把张明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常常夸赞他:"比亲生的还要孝顺。" 2010年,李大爷夫妇决定将自家二楼的三间房赠与张明,以表感谢。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张明可以无偿使用这三间房,但产权暂时不变更。张明欣然接受了这份心意,继续尽心尽力地照顾二老。 而好景不长,2018年,李大爷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突然留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房产份额都留给了大女儿李芳。 当张明得知这个消息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这样?我们不是有赠与协议吗?"他急忙找到李芳询问情况。 李芳冷冷地说:"遗嘱是我父亲的真实意愿。你只是我妹妹的男朋友,又没结婚,凭什么得到我家的房子?" 张明痛心地说:"这20多年来,我把你父母当成亲生父母一样照顾。我们之间的感情难道就比不上一张纸吗?" 李芳不为所动:"感情是感情,财产是财产。你要是不服,咱们法庭见!" 就这样,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最终走上了法庭。庭审中,张明的律师出示了当年的赠与协议,强调张明多年来尽心尽力赡养老人的事实。而李芳的律师则坚持认为,遗嘱的效力高于赠与协议,应当按照遗嘱处理财产。 法官仔细审阅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并多次询问了案件细节。在长达数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判决:支持张明的诉求,确认二楼三间房的使用权归张明所有。 判决书中这样写道:"虽然遗嘱通常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本案中还需考虑以下因素:首先,张明与被继承人李某并非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基于道德和感情长期共同生活并尽赡养义务;其次,赠与协议的签订早于遗嘱,且双方已实际履行多年;最后,考虑到张明多年来的付出和情感投入,完全否定赠与协议有悖公平原则和社会道德。" 当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时,张明的眼眶湿润了。他不禁回想起这20多年来的点点滴滴:陪李大爷下棋聊天的悠闲午后,为李大妈准备三伏天补身体的鸡汤,还有一起度过的无数个欢声笑语的日子... 走出法庭,张明长舒一口气,对自己说:"小玲,我没有辜负你的嘱托。" 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很多人为张明的行为点赞,认为他展现了难能可贵的责任感和道德品质。也有人对李大爷临终前的决定表示不解,认为这有悖常理。 当地一位退休法官李老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个判决很有意思,既尊重了遗嘱的法律效力,又保护了张明的合法权益。法院实际上是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案件结束后,记者联系到了张明。谈起这段经历,他感慨万千:"我从没想过要得到什么回报,只是想完成对小玲的承诺。这些年来,李大爷李大妈就是我的亲人。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我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张明表示,他会继续住在这个承载了太多回忆的房子里,也会经常去看望已经搬走的李大妈。"我相信李大爷在天之灵也会理解我的。"他说。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赡养、继承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像张明这样无私奉献的人越来越少。但正是这样的人,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判决可以是温暖的。在这个案例中,法院不仅仅是在处理一起财产纠纷,更是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底线。它告诉我们,真挚的感情和无私的付出,终究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人间自有真情在。张明用20年的时光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承诺。而法院的判决,则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性的光芒。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故事能够温暖人心,激励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也许多年后回首,我们会发现,生命中最珍贵的不是那些明码标价的财富,而是那些用真心和行动编织的情感。正如张明所说:"家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也可以比亲人还亲啊。" 来源:南京中院 文中皆为化名



开心就好
这才是正能量,判决中还应谴责无德的老人。
麓山枫林 回复 10-01 06:10
老年痴呆症
用户18xxx92 回复 10-01 09:08
希望你爹娘都做有德之人,把遗产都给你姐的男朋友,你妹夫,或者你大爷,你姨,你什么的地球人,就是不留给你,这样非常有德了。。沙雕。[点赞]
非洲紫罗兰
老人临终前遗嘱相当于撤销赠予,那么人家二十多年的陪伴照顾也应该有回报,所以判定三间房给男子。
sd4381 回复 09-30 11:18
都给人家了,又要回来,不是人办的事!
是朕 回复 09-30 13:36
给了人家,就是人家的,你就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了。除非你能证明他们的赠予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是存在欺骗诱导。
青年宊级手
喂不熟的狼,缺德的老两口,下辈子依然会遭报应。
期待伊人来 回复 09-30 16:13
没有下辈子,缺了大德的,将永坠畜牲道。
宁静致远陈明 回复 10-01 04:06
下辈子托生不了人了!
用户20xxx37
赠予出去了,那送出去的就不是你的了,所以老人家的公正遗嘱中的所有财产不包括20年前已经送出去了的那三间房
锋芒不露 回复 10-01 07:17
还不包括老太太的,财产不是老头一个人的,不是他说给谁就给谁。
江西鹫溪 回复 10-02 03:48
看清楚那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老人给谁都是合理合法……
用户10xxx60
这才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完全依赖法律条文却未必能体现公平正义,不是公平正义的判决就不是一个好的判决
长荣废婿
基层法官应该多利用手中判决去引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化民众人。千万不要机械僵化地理解法条。
dahai9967 回复 09-30 20:25
现在很多法官机械僵化的判决,破坏了现在的社会和谐!!!
我在找杠精 回复 10-02 04:15
呵呵,你这是给法官们增加工作量啊,再说他们再正直能多赚一分钱么?你觉得你跟我谁想多了[哭笑不得]
平平淡淡
产权还是大女儿的,只不过收不回来,使用权归张明了,除非碰到拆迁或张明身故之后才能回到原主手上。
從_鈊開始 回复 10-01 12:58
赠与协议成立,产权与大女儿无关的,但是楼下的房子还是大女儿的。
江西鹫溪 回复 從_鈊開始 10-02 03:49
协议说明,是可以无偿使用,产权不变,但这使用年限没有,也就是说,可以随时让他走人
你唱我和
有毛病吧?人家还有大女儿,有你什么事?
用户16xxx52 回复 09-30 14:17
有大女儿就等大女儿包揽照顾义务啊?干嘛呢?享用完就想一脚踢开?难不成当初的赠与是诱骗别人的更细心,周到的服务?还要脸不?这两个老才死的?早该死了!这样子亢人的,下辈子会有报应的希望他们!
phq16888 回复 09-30 13:54
她大女儿为什么不来照顾爸妈?已经赠与别人了,还有脸再给大女儿???
用户10xxx86
这是不是自作多情?人家不是还有一个大女儿吗?
蚁洞辣几 回复 10-01 12:53
大女儿出嫁了啊!
大头鬼 回复 10-01 21:41
这个大女儿尽到抚养义务了吗?怎么要房子的时候知道有脸来要了?
用户10xxx67
认清人性,一,溅皮子
霜木
从文中描述的情况来看,法官的人性化判决符合大众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但细想想,里面肯定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例如,1、老人有大女儿,为何同意一个外人(未成亲)赡养。2、这个准女婿有没有成家?是否住一起?3、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这个准女婿与老人没有任何知恩图报的报答因果关系,当初热心主动要求赡养,也许是一头热血(也是真实意愿),但随着岁月的慢慢淡化,热情褪去,对老人有所冷淡,导致老人反悔。
從_鈊開始 回复 10-01 13:01
如果真的如你所想,那么大女儿的律师一定不会放过这个理由,很遗憾,你猜错了。
AA 回复 10-01 06:09
你字多也没理
健康向上
法律变得人性化才是真正的法律!
小生
用人性角度做判断,都是好法官。遗嘱继承权重要,但是道德欺诈更严峻
用户10xxx28
这个好事做不得,你在身边照顾难免不出矛盾,越近矛盾越多,血缘关系能抵抗掉绝大部分矛盾,但你一个外人怎么收场,这个只能主要是雇佣关系,附带亲情,不然随意一方说情没了,另一方咋办?
顺应自然
法官也不一样,有的法官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严格执行,也没有错,有的法官把道德与法律结合起来判决,哪个对呢
半导体新能源科技观察 回复 10-01 02:12
道德是上限,法律是底线!道德永远高于法律!
大头鬼 回复 10-01 21:39
没有道德的法律,那跟畜生有什么区别?还文明?
XHZYH
判的是使用权归张明,协议也是使用权,那么,最终产权归谁呢?产权按遗属。
不仰望他人自己亦是风景 回复 09-30 22:22
产权肯定归大女儿。张明是自作多情,人家有大女儿赡养,他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面热照顾老人,照顾了啦,又想要房子[抠鼻]
我在找杠精 回复 10-02 04:14
这就是个套,看上去向着男的,实际上把男的路堵死了,给你使用权等拆迁了跟你半毛钱关系没有,有协议证明的就这么简单
用户93xxx25
真汉子,一句承诺。
Leaf
这男子有病,而且病的不轻!
独自旅行 回复 10-02 05:22
现在入赘的很多了,两个女儿基本都有一个要入赘,难道最后都一无所有,只能怪老人太缺德
子丑寅
有些人不是你对他好,他就会感恩,他会认为是理所当然。
明天会更好
河南的那个法官,要是能考虑这么周全,也不至于被害吧。
GYC
合情但不合理!
庸人自扰 回复 10-01 08:00
确实,此人既不是老人的女婿,也没说老人的大女儿不想赡养,你就横叉一杠去赡养,老人把说把房子给你,你又要同意,说明本来目的就不纯。老头死了,老太太要考虑你一个男人照顾一个无血缘的老婆婆合不合适,别人婆婆愿意去家女儿住,肯定要拿东西去,拿了房子给女儿,你又觉得亏待了你,要打官司拿房子,只能说明道德也有问题。
千里冰封
判的好,为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小贺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热脸别去贴冷屁股。
行雨龙
正义的法官,正义的判决!
东方明珠
只有使用权怎么解?
劍帝萊維 回复 10-01 14:59
只要房子没倒,没被定义为危房,都能一直居住使用
参叔
判决遗嘱无效没有法律依据,应该判房子结男的作为这些年养老人的赔偿费用才有法可依
一杯浓茶
死不要脸的老家伙,大女儿也是一丘之貉
有事您说话
肯定是大女儿不孝不愿侍候两个老不死的,赠送两间房不给产权肯定是老东西玩阴谋骗张明,死前立遗注并公证就是御磨杀驴。
劍帝萊維 回复 10-01 15:02
那是肯定啦。只给使用权就是有预谋的
苹果
二十年,二十年
用户10xxx03
白眼狼的老头[抠鼻]
eric chen瑞之源陶瓷
那两口子也是老糊涂了吧?大女儿平时在哪里啊?还是说这就是大女儿弄出来的?
劍帝萊維 回复 10-01 15:01
也行大女儿嫁得远吧,反正想着吃独户的,也没想把父母接去照顾
江南水乡
张明难道终身未娶,娶了媳妇就应搬出去住。老人有大女儿,这个故事是编的!
烟台人在青岛
这个判决既尊重法律又有温度,小伙子难能可贵的照顾老人20多年,不是亲儿胜似亲儿,社会就应该弘扬这样的正能量。
不忘初心 回复 09-30 18:05
一个狐狸和狼的故事而已,我不明白女朋友死了,偶尔买点东西看一下老人就算最讲情议的人了,怎么好意思搬到老人家一住二十年,不要脸到家了,吃绝户吃到己故女朋友家,大家还表扬他。
烟台人在青岛 回复 不忘初心 09-30 19:11
你没好好看看原文吗?!人家搬到老人家里照顾了20多年,老人都逢人就说比亲儿子都亲。
且听风吟
假新闻。什么叫赡养?人家两口子没有收入?没有经济来源了?然后这两个人没有劳动能力?不能自理了?最后别人还有一个女儿,难道从来不来往了?这些恐怕都不至于。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人物具体姓名?什么时候发的诉状?什么时候判的?那一个法院法官判的?判决文书是否可查?编号是多少?男方的父母什么情况?怎么允许如此?等等。这些基本上都是可以看作是小说传奇故事。
用户10xxx47
既然没结婚也就没有赡养的义务,出于感情可以关心照顾,但是人家还有一个女儿,张明直接搬到人家家里住,可能让人怀疑就是奔着人家财产去的,想尽孝可以把老人接到自己家来养老。可怜的张明只有房子的使用权,为什么没有再婚?如果和亡妻有孩子,是不是可以有继承权?
逢年好大雪
这个李老头子太缺德,死了回下十八层地狱的。
用户13xxx41
这才是有温度的法官,点赞
用户18xxx29
老不死的没有好下场
阵御前
没毛病吧,跟这男子又没有血缘关系,免费义工谁不想要,愿者上钩!
看天下
你大女儿 怎么不照顾老人 20年 老人去世 就来要钱了 鬼东西 有多远 滚多远 再来个 多尔滚
建筑工
这叫什么赠与,赠与应该是所有权。而本案中仅有使用权而无产权。搞不懂
劍帝萊維 回复 10-01 15:04
如果老人夫妻一开始就想这么干呢?只给使用权,既有免费工人照顾,将来也不会便宜别人
河边石子
吃了人家二十多年饭,临走把人家桌子掀了,还把没死的老伴也坑了,坏还蠢。
随遇而安晴朗
狗都不如,养20年的狗也有感情了:
用户18xxx23
必须为这样的好法官点赞!
书山有路
有温度的判决,传播的是正能量。
OldTreesRoot老树根
赠予协议不得无故甚至是违反道德地撤消!
不仰望他人自己亦是风景
这三间房子使用权归张明,他口口声声照顾不为什么,那为什么还为了房子打官司。老人已故去,他也完成使命,就应该离开伤心地[捂脸哭]
木鱼
这老李不够厚道啊,给他养老送终了,他却偷偷立下公证遗嘱,想白嫖二十年赡养之恩!
望月怀远
冷啊,这就是人性。什么也比不过血亲。
杀猪的汉子
后来:张明娶了大女儿,接回了李大妈,一家人又幸福地住在了这三间房子里了!
AABBCCDDEE
应该判一半给他(或者折算钱),人家有大女儿,开始人家不想要他照顾,是他主动自愿的!
单身贵族
这个男的估计是觉得人家老两口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大女儿也出嫁了,所以也应该存了一点心思,当然感情肯定是有的。这个老头改遗嘱应该是大女儿做的思想工作要求的。当然老头子肯定也有这个心思。总之,充满了算计
静柔
连狗都不如
阿黑哥
看完此文,我的观点是:主人公的爱心、孝心值得称道;但我又有一个想法,人家有另外的子女的话,主人公应该🈶其它更恰当的选择,而不是入住女友家;那样就避免了老人失信、对簿公堂及贪念房产等不必要的尴尬。
CHEN
张明也可以打官司 讨要20年付出的金钱 和精神费
星星
自己不赡养老人还想要 老人房子
高誉宸41
这跟两老口子关系——小妞用的手断了!又不想赡养老人,又想占便宜!老年人在那个阶段通常会比较糊涂一点,被钻了空子。
黄山雾松
血浓于水,人性中血缘总是第一位的。
花园角落
记得当年有法院判决类似的案件:最后或最近的一份遗嘱才是当事人最后决定。
武寒旭 回复 09-30 13:51
使用权己经送出去了,不能收回。
海洋
活着的大女儿为什么不尽抚赡养务?
长春树
为法官点赞
zcicbc
这个法官还是有人情味的!赞!
北极星
国内的法律还是不完善,没有惩罚性的判决,所以犯罪成本极低!这个案件中只是判定归还男人应得的部分,那老家伙和他们大女儿违背道德和承诺,就不用惩罚么?
乡村鱼夫
判决很公平
静柔
这对父女真不是人
迷途
老不死,真不要脸!
成长
南京的法官终于靠谱了一次
用户13xxx61
这个大女儿相当不要脸,亲生女儿不赡养自己父母,好意思贴着脸领遗产,
用户11xxx09
希望张明结婚生子
用户95xxx57
这根本就是交换,和赡养没有一毛钱关系!赡养关系是一种法定关系,不能随便使用的!其他人对老人的照顾,或出于自愿,或出于协议,这都不叫赡养!正常情况下,协议(即合同)可以变更,但合同己执行部分必须按约定执行。本案相当于给你一万块照顾我一年,但执行完后,你却不愿支付,且把钱当作遗产处理,这明显是违反合同的!后面的遗嘱可以否定前面的遗嘱,但不能否定原有并已生效的合同!这根本就是两码事!法院连这一点都没搞清楚!如果法院认为原合理一牙已执行完毕(养老送终),则另一方则必须执行合同约定!这合同的标的已不属于遗产,老人再立遗嘱已无效!相当于一物两卖!这根本就是违法的!
没有生离别
别乱猜了,一眼能看明白的事,文中可以看出张明和老两口的关系还不错,法院能调查完这样判也说明张是在用心照顾。问题就出在这大女儿身上,绝对是她搞鬼闹的,老人被缠的没办法了改的,毕竟你做的在好始终是外人啊
世界江湖
使用权大于产权,只要一直在使用产权就是空中楼阁。
用户10xxx05
南京的法官终于做了一个公正的判决!
用户10xxx64
本不是你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你会背了天理所以就是这个结果。
午夜灬孤狼
这很明显是大女儿看老人要走了,赶回来逼宫才有了后来的遗嘱。但是老人出于愧疚不好意思等心理没有告诉男子。
凉山鹰
所以啊!血缘才是真的!
大足球数据分析
这个案子就是说明不要做滥好人,不管你怎么孝顺对方,他始终没把你当成自家人!
用户10xxx10
判的没道理,应该以最后遗嘱为准。
阿童木
世上最毒的就是人心。
Moai.zhang
活着时候舔舔还好!!剩下骨灰还去舔!!有病!
广东茂名海旋渔具
老了糊涂了,好彩法官清醒,如果是王女法官,估计宣判结果不一样!
用户17xxx57
无德的女方父母!
超级用户
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
社会你林哥
老汉临了想摆一道子
用户28xxx36
使用权,不是产权,也行吧
用户10xxx68
这才是真正正能量[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jindacai
南京法院判的我都不看了。
说谢谢
是自建房吗?为什么会是二楼的三间房?如果是自建房,女儿只要重建房子,张明将会变得一无所有吗?
水中镜
所以这房子其实还是这大女儿的,要回收就要熬死这张明
蚂蚁
他大女儿更不是东西
黑哥 回复 09-30 21:07
不是人
用户12xxx35
老人玩阴的
用户10xxx97 回复 10-02 08:21
所以这准女婿造了孽,应该让这老东西活成狗才是天意……
时光荏苒
这个男人为了三间房浪费自己的青春,太蠢了
用户13xxx61
拿这个考验人性,结果考砸了
Sai ✪υ✪
老人不要脸
那年一笑很倾城
这就是人性,口口声声说不为了什么,符合现在这社会的人的嘴脸,如果当初这两位老人没有这套房子,他还会不会赡养两位老人………?
用户10xxx68 回复 10-05 11:38
估计这男的当初打算入赘的!
一介闲人
以德报德,传统美德。
笑笑
为什么大女儿不养父母?分钱了就来闹,这老人有点不地道了吧!
Max
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和租赁不破买卖同理。老头法律意识极强,文字游戏玩得贼六。20年保姆费什么价格自己搜下吧
风中追沙
这老头下辈子也是投胎畜生
杨梅树
现实告诉我们,不要乱做好人好事,没有好结果的。